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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寅

[明][公元1532年-?]

刘寅为[明][公元1532年-?]

  《大清一统志·名宦》记载:“刘寅(1532~?),字敬甫,号直庵,潜江人,嘉靖举人。官山东道御史,有《经理川湖》及《饬从俭》二疏,剀切精详,以直谏名于时”。1921年,由商务印书馆编印出版的《中国人名大辞典》对刘寅也有类似记载。古时候的“名宦”“乡贤”不是民间确认或自封的,那是朝廷根据其政绩或突出表现而敕封的。这有点像现代的“全国劳动模范”“全国道德模范”等国家级的荣誉称号,是层层遴选分级上报确认的。能被朝廷确认列入名宦之中,名垂史册是很荣耀的事;能入原籍乡贤祠让后人供奉也是极其难得的。刘寅享有如此殊荣,他的艰辛、卓越也是非同一般,是值得称道的。
  年轻备尝艰辛
  康熙《潜江县志》卷八·风土志(以下简称《县志》)收录了刘寅在临终前的《自撰墓志》(以下简称《墓志》)一文,据此可知他家住“城南十里许”。城南十里应该是现在园林办事处紫月村一带。我很想将刘寅与紧邻的刘岭村“蜜湖刘”联系起来,让其人才辈出的“蜜湖刘”家族再添一历史名人,但我查遍了“蜜湖刘”民国九年(1920)和1990年重修的《刘氏宗谱》,就是没有找到刘寅及其父亲刘廷贵的大名。
  刘寅在《墓志》自述是潜江土居编民,始祖名叫刘彦;祖父名叫刘镛,虽然与清朝乾隆时期的吏部尚书刘镛同名同姓,但没有功名,属于世代种田过日子的人;其父刘廷贵在家排行老四,也是农耕之人。刘廷贵娶吕氏为妻,生了两个儿子。其子一是刘寅,生于嘉靖十一年(1532)。他是家中长子,八岁入学,苦读十年,到了十七岁才取得“庠生”资格,入县儒学学习。
  刘寅与古时候大多数应考入仕者一样,走的“耕读治家”之路。他十八岁即娶了汉中同知李豹台的三女儿为首任妻子。成家后,刘寅一边读书,一边操持着家务。二十二岁那年(即嘉靖三十三年,1554年),汉江上游的沙洋决堤,淹没了潜江。《县志》(第十卷·河防志)记载:嘉靖二十六年、二十九年、三十一年沙洋均决堤。沙洋在潜江的上游,地势高差几十米,只要沙洋决堤,汉水定会像脱缰的野马,从潜江的西北面高地,向境内东南低处狂飙而来,潜江经常是一片泽国,老百姓苦不堪言。为了防治水患,县衙每年都要组织全县劳动力去抢险筑堤。当时,刘寅的父亲年岁已高,其弟又年幼,均不能上堤劳作,他一个人要支撑全家的劳役任务。筑堤挖河等是劳动强度最大的农活之一,一般常年劳作的壮劳力都会疲惫不堪,而处于半耕半读状态下的刘寅,其艰难痛苦状可想而知。《墓志》对这段历史是这样记载的:“适逢沙洋之水,里役差重,赠君既老,弟尚幼,予一人支撑,十载辛苦艰难,予与李儒人盖备尝之”。
  劳役和种田再辛苦,刘寅一刻也没有松懈考取功名、步入仕途的决心。虽几经乡试而不第,但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在嘉靖四十三年(1564),他三十二岁时中了举人。用现代人的眼光看,拼命苦读,到了这个年龄才考取一个举人,好像不值得。旧时的科举制度就是这样,在“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封建王朝,对考生是不限年龄的,“唯文取仕”。从《儒林外史》中的《范进中举》一文中得知,范进考到六十岁才中了一举人,以至狂喜而疯。现代人就可以想象到古人求仕途的悲怆与凄迷。
  刘寅虽然考取了举人,有了入仕的资格,但并没有马上被朝廷授予官职。举人只是一后备官吏,如果在改朝换代的开国年间,朝廷急需人才,则可能被及时授予“教谕”“学正”等八品的初始级别的官。嘉靖年间正是明朝中期,朝廷科举取仕后备、或候缺-已是十分之多。刘寅一边劳作,一边等待着皇上的“委任诰敕”。这一等就是漫长的十六年,这期间刘寅几度考进士名落孙山,到了万历八年(1580),他才如愿以偿被任命为直隶巨鹿(今河北平乡县)学博(州县分管教育,教授学生的学官的别称,即学正、教谕)。这年他已是四十八岁了。
  入仕政绩卓越
  刘寅年近五十出任巨鹿的学博,十分珍惜这好不容易等来的朝廷官职,工作兢兢业业,勤勤恳恳,并多处显露出有较强的领导才能。他当学官时,组织当地乡绅捐资修缮学校,使过去风雨飘摇的学堂焕然一新;对贫寒有为的学子捐资助学,使学员安心学习无一逃废;深入乡野张贴告示劝学,使巨鹿境内送子入学成为一种风尚。《县志》还记载了一件彰显出刘寅军事才能的事:巨鹿县令偶尔有其他事外出,刘寅在衙署办公。看守监狱的衙役突然跑来报告:囚犯越狱,有的已经翻越城墙出城了。刘寅听清情况后,处突变之事而毫不惊慌,他招来捕快和衙役,分多路追击。不到一天的时间,越狱的二十七名囚犯被他派出去的人员全部缉捕归案。此事,惊动了州府,上级呈报朝廷对他进行了特别褒奖。刘寅自述在巨鹿任学官三年,得“五荐、八奖”。
  因政绩突出,刘寅在万历十一年(1583)擢升华阳(今四川双流县)县令。刘寅任县令期间,明王朝正处内外交困期。内部:杭州兵卒因减饷发生兵变;浙江民众因反对推行甲保制闹事遭镇压;首辅张居正逝世(万历十年),朝廷内党争白热化,皇上先是对张赞美谥封,接着听信谗言夺其生前所封的官衔,诏以“罪状”“剖棺戮尸”,并将“党附张居正者”全部罢官为民,包括戚继光在内的一批忠臣良将也没能幸免。外部:北有努尔哈赤率领的女真部族在辽、沈攻城略地,且明军节节败退;西南面有松藩部落在青海、甘肃、四川等地的骚扰作乱。加之苏、松(今天江苏、上海)一带大水,房舍倒塌、农田受损无数,淹死二万余人无人救助;山东、山西、河南等地时发旱灾和蝗灾,民不聊生,人怨载道。明王朝衰败的征兆已经凸显。
  刘寅到华阳上任伊始,就遇到了松藩部落对县境的抢夺进犯,他即与当地驻军认真谋划,并亲率衙役等兵卒一同对进犯者进行打击,捕获其首领,朝廷闻此捷报,皇上下诏对刘寅进行嘉奖。《县志》是这样记载的:“时松藩梗化,寅赞画军机,捷闻钦赏银币”。
  刘寅在任县令期间,建昌(今四川西昌)发生叛乱,巡抚下令要刘寅同四川总兵李仁宇率兵一同平乱。刘寅即与李仁宇认真谋划,研究行军路线及攻打战术。他们率军渡过泸州河,取道岭柏,集中兵力,一鼓作气,直捣巢穴,平定了叛乱,百姓欢呼载道。这时,朝廷对刘寅又“捷闻钦赏银币”。《墓志》写道:“癸末(1580)春,推升华阳令,四年间荐者二、奖者三”。
  万历十六年(1588),刘寅擢升南京山东道监察御史。明朝时期的道御史,是中央都察院(相当于今中纪委监察部)派往各地监察御史。当时将全国分为十三个道(即片区),都御史分区掌管各地监察工作,亦称“巡按御史”。道御史在巡察时有-建言权,被称为“代天子巡狩”,大事奏载,小事主断,他们官位虽不高,但权势颇重。刘寅任道御史在巡视江淮一带凤阳、京营、京仓粮库及粮食转运工作时,发现一粮仓离河岸三十多里,转运粮食的劳役人员十分艰苦,有时不小心将粮食弄损,这些苦役则破家赔偿。于是,他责成当地-将粮仓移建于河滨,解决了多年的积弊。《县志》原文为:“寅一清积弊,移白虎仓于三十里外滨浒建立,南运之困,至此一甦。”
  刘寅在监察御史岗位上干满了三年,在万历十九年(1591)迁升江西南安府(今江西大余县)知府。不知何故,他“遂决意告归”。刘寅自撰《墓志》曰:告归时“年五十九,不复有功名富贵之念矣”。按明朝-的任职年龄,五十九岁正当年;按刘寅早年中举后苦候了十六年才被朝廷选用,而他入仕至今也只干了十一年,其“告归”之意很令人费解。我们对明神宗万历皇帝朱翊钧稍作了解后,从《湖北文徽》(第二卷)选录的刘寅两篇奏折中,就知道刘寅急流勇退的原因了。
  朱翊钧十岁继位,由内阁首辅张居正任辅政十年,二十岁亲政。他狂妄自信,好听谗言,随意罢免杀戮-,并从万历十七年开始,沉迷于后宫,基本上不上朝理政,让权臣结党营私,搅得朝廷乌烟瘴气,使明朝内忧外患岌岌可危。刘寅的第一篇奏折是《经理川湖事宜疏》。他要皇上“爱民如子,从谏如流”,朱翊钧是做不到的;他参与平定建昌叛乱后,建议将过去驻雅州的兵道移居于建昌,可“控制蛮夷,安抚百姓”,没被采纳;他说汉江常决堤闹水患,是因为“府州水利之官,坐视而不救”“徒费日月,靡费官钱”“旗校威如虎,横行州县,骚扰百姓”,一下子将地方-得罪尽了。第二份奏折是《请崇俭厚疏》。刘寅说:现在举国奢靡成风,-吃穿用都“尚奇巧”“玩山游水,则举国如狂;酣歌娱乐,则醉人如市”“今士风日下,急功利者轻道义,喜奔竞者而厌恬退”。一下子将大明王朝说得漆黑一团,一无是处,自负而心胸狭隘的万历帝绝对不会高兴,也不会采纳其谏言。刘寅面对如此皇上和朝政,按他刚介正直的个性,已看不到做官的前途,而他又不愿卷入党争旋涡之中,因此,其荣升时而“告归”完全可以理解。
  归隐造福家乡
  刘寅看破朝廷的腐败,官场的黑暗隐退回到故里后,过着恬淡与世无争的生活。《墓志》中写道:“归来,天赐以清闲之福,予亦斤斤自守,不干求有司,与人争竞贪图田产。即亲友宴会,亦多未赴”。但家乡人民对他格外敬重,大事小事都喜欢找上他。后来,刘寅被家乡人民的厚爱所感动,自主或不自主地参与了造福家乡的一系列公益事业。
  编著万历《潜江县志》,这是刘寅为家乡人民所做的贡献之一。潜江有文字记载最早的县志,是在明弘治壬戌年(1502),由知县史华(陕西渭南人)主持纂修的,编著是江西丰城时任潜江教谕的崔崟(yín),只可惜年代久远,片纸无存。时隔近一百年,到了明万历庚子年(1600)间,知县潘之祥(江西婺源人)又主持修编县志,编著就有刘寅,另外两位潜江人是欧阳柏(曾任云南副史)、李鸣(曾任陕西西乡知县)。万历县志是今天流传于世的康熙《潜江县志》的蓝本。康熙县志很多内容都引用了万历县志。如康熙《潜江县志》(卷八·风土志),关于潜江风俗是这样记载的:“成弘以前,邑俗朴俚尚义,有太古风”,“村有老死不识吏者,畏官府,无敢梗拒,宁饿死,不俯伏龌龊”等,朱载震等编著者特别明确写到见《万历旧志》。这是刘寅为家乡人民留下的不可多得的宝贵精神财富。
  刘寅十分热衷于家乡的公益事业。旧时因战乱、水患、饥荒等天灾-,常常出现老百姓流离失所,家破人亡,尸横遍野,而无人认领掩埋的情况。从明朝洪武三年(1370)开始,朝廷就号召各地“择近城宽阔地为义冢”,掩埋那些无人认领和被遗弃的尸骨。但朝廷和县府都没有置义冢的预算支出,各地都只能靠乡绅和富豪出资购买田地捐置义冢。《县志》记载:刘寅“在南门外横堤头”购田五亩,“在县西渡夜汊河”(今东荆河深河段)购田十亩,建了“南郊义冢”“夜汊义冢”。
  古时,达官贵人、商贾富豪都热衷于修庙建寺,既是为了信仰和精神寄托,也是为了积善行德,祈求神灵保佑。刘寅归隐后也不例外,出资参与了寺庙修建工程。他一生特别崇拜忠勇侠义的关羽,于是“在县南三里”(今潜江中学一带)修建关帝庙一座;他对堤防和河神特别有情感,他“在县西南二十五里”(今红军闸一带)重修了万寿寺,还为僧尼置田打井,“以供赡养”。同时,还为重修万寿寺作了碑记。碑记写道:“此地大江环绕,一望平原,野花芳草,四时竞秀,樵夫牧子,日夕讴歌,夜半钟声,器然于尘俗之外,亦夜汊之奇观也。彼挂帆而过者,望之,呼曰:万寿。”
  刘寅这样一位名宦乡贤,朝廷没有忘却他。他的父母、两任妻子死后都得到了赠封。其父刘廷贵敕封文林郎、四川成都府华阳知县;母亲吕氏,妻子李氏、继妻蒋氏均被敕封孺人。家乡人民更没有忘记他,刘寅去世后,除了进乡贤祠供人祭祀外,县府还在县城内正街为其修建了一座“监察御史坊”。
  时空荏苒,岁月蹉跎。刘寅最终实现了他在自撰《墓志》中所言:“余自愧鄙薄之人,所得于造物者已厚。天下无不尽之数,生死寄归何憾之有”!
  是啊,何憾之有!
同年(公元1532年)出生的名人:


同年(公元?年)去世的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