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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应秋

[明][公元1547年-1620年]

刘应秋为[明][公元1547年-1620年]

  
  刘应秋(1547~1620),字士和,一字兑阳。江西吉水县人。明神宗万历十一年(1583)癸未科朱国祚榜进士第三人。
  刘应秋万历十年(1582)江西乡试第一名,解元。次年进士及第,高中探花,授翰林院编修。不久,迁南京国子监司业。万历十八年(1590),他疏论首辅申时行:“不能抒诚谋国,专事蒙蔽。”“辅臣者,天子所与托腹心者也。辅臣先蒙蔽,何责庶僚。故近日敌情有按臣疏而督抚不以闻者,有督抚闻而枢臣不以奏者。彼习见执政大臣喜闻捷而恶言败,故内外相蒙,恬不为怪。欺蔽之端,自辅臣始。夫士风高下,关乎气运,说者谓嘉靖至今,士风三变。一变于严嵩之黩贿,而士化为贪;再变于张居正之专擅,而士竞于险;至于今,外逃贪黩之名,而顽夫债帅多出门下;阳避专擅之迹,而芒刃斧斤倒持手中,威福之权,潜移其向,爱憎之的,明示之趋,欲天下无靡,不可得也”。不久,刘应秋被召为中允,充日讲官,历右庶子,官至国子监祭酒。
  刘应秋素负才气,唯好讥评时事,以此招致忌妒。万历二十六年(1598),有人撰写“忧危?议”,在京城散布。御史赵之翰认为是大学土张位主谋,刘应秋等为预谋。皇帝也怀疑张位“怨望有他志”,下诏将其削官为民。此案皇帝虽未怪罪刘应秋,但还是将他调出京城。刘应秋遂以病辞官归乡。万历四十八年(1620)病逝。其子刘同升为崇祯十年(1637)丁丑科状元。父子鼎甲也是科场佳话。
  崇祯时,皇上念刘应秋正直敢言,赠礼部尚书,谥文节。
  著有《尚书旨》、《刘大司文集》等书。
同年(公元1547年)出生的名人:


同年(公元1620年)去世的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