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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淳

[明][公元1423年-1492年,明朝状元]

黎淳为[明][公元1423年-1492年,明朝状元]

黎淳
  黎淳(1423年—1492年),字太朴,号朴庵,学者称为朴庵先生。今湖北华容人。景泰七(1456),乡试中举,翌年中进士,殿试点为状元,授翰林院修撰,参与撰修《大明一统志》。成化元年(1465),宪宗(朱见深)即位,黎淳担任为皇帝讲解经史的职官,一年后,升任太子宫中的左谕德,负责对皇太子的讽谏规劝。成化二年,修成《睿皇帝(英宗朱祁镇)实录》,升左庶子。十三年,修成《续资治通鉴纳目》,升任掌管太子东宫内外事务的少詹事。次年升为吏部左侍郎。弘治元年(1488),调升南京工部尚书,旋又改任礼部尚书。四年,以年老多病,辞官回乡。五年,孝宗(朱祐樘)下诏进黎淳为一品阶荣禄大夫。明孝宗弘治五年(1492)病逝,终年64岁。朝廷赐祭葬,谥“文僖”。世称黎文僖。
  黎淳少年立志,发愤读书。乡试得中举人后来到京城,准备参加礼部会试。一日,忽然听到酒楼之上有位妇女叫他的名字,黎淳抬头一看,原来是个记女。心中明白是同伴们故意捉弄他,于是从从容容地走上酒楼吟诗道:“千里遨游赴帝京,忽闻楼上唤黎淳。状元自是天生定,先遣嫦娥报我名。”天顺元年(1457),黎淳果然独占鳌头,举进士第一,时年34岁。
  黎淳得中状元后,授翰林修撰。预修《英宗实录》、《续资治通鉴纲目》,升左庶子。成化十四年(1478)擢礼部右侍郎。弘治元年(1488)又升为南京工部尚书,不久又改礼部。
  黎淳为人刚毅,尤好直言。成化三年(1467)荆门州学训导高瑶请恢复代宗朱祁钰的庙号,黎淳极力反对,认为不应当恢复,并利用宪宗曾被景泰帝废掉太子这件事,主张大肆追究指使之人,以迎合宪宗,没想到宪宗竟说:“景泰往过,朕未尝介意。”后竟恢复了景泰帝号,而黎淳之言一时颇为士论所薄。
  黎淳性耿介端毅,重伦纪,尚节俭。门生尹某托人给他送来一些上好的花色锦缎,黎淳不但不接受反而责怪说:“古之县令,栽桑种麻;今之县令,锦上添花,吾不用妖服也。”将其退还。黎淳持身甚谨,持法益坚,不受私馈,临财不苟。在吏部为官时,有人请托,他总是笑着答应,然竟不实行。闻人有玷缺,虽所甚爱,必加摧抑,不曲为庇。闻人有难,则尽全力帮助。其兄嫂早亡,遗孤皆年幼,黎淳将他们收养在自己身边,视如己出。山东副使董国器的妻子死了,而董在外未归,黎淳展省至临清,使携其柩以归。太常卿孟士亨卒,家贫不能归葬,黎淳便倡议诸乡人出钱出物为其办理丧事。乡吏邓禄曾私下委托黎淳为其寄存银子数十两。邓禄死后,黎淳一直为他保存着这些钱,直到邓禄的儿子长大,如数奉还。黎淳长年居住在黄洋渡,为防水患,黎淳捐资筑堤四十丈,为民称颂。纵观其一生仍不失古大臣之风。
  弘治五年四月,黎淳卒于家中,享年70岁。谥文僖。皇帝特派-前往谕祭,并为其营葬。
  著有《龙峰集》、《狷介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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