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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不疑

[汉]

卫不疑为[汉]

  卫不疑,西汉汉武帝时期人,生卒年不详。他是大司马大将军卫青的次子,皇后卫子夫的侄子,大司马骠骑将军霍去病和太子刘据的表弟。有兄长卫伉、弟弟卫登。
  襁褓封侯
  元朔五年(公元前124年)汉军十余万大军出征,长平侯卫青任车骑将军,率领众将分高阙、朔方、右北平三路征伐匈奴。卫青率大军急行军六、七百里,趁黑夜包围了轻敌的匈奴右贤王。此役俘虏了右贤王的小王十余人,男女一万五千余人,牲畜有几百万头。汉军大获全胜,高奏凯歌,收兵回朝。
  汉武帝接到捷报,派使者捧着大将军的印信,到军中拜卫青为大将军,加封食邑6000户(汉书为8700户),所有将领归他指挥。卫伉和卫不疑卫登年幼,也被喜出望外的汉武帝封为列侯,卫青立刻推辞并为将士们请赏:“微臣有幸待罪军中,仰仗陛下的神灵,使得我军获得胜利,这全是将士们拚死奋战的功劳。陛下已加封了我的食邑,我的儿子尚在襁褓中,毫无功劳,陛下却分割土地,封他们为侯。这样是不能鼓励将士奋力作战的。他们三人怎敢接受封赏。”
  汉武帝表示:“我没有忘记诸校尉的功劳,同样也会嘉赏。”于是封卫青长子卫伉为宜春侯,次子卫不疑为阴安侯,幼子卫登为发干侯,均食邑1300户。随后又封赏了随从卫青作战的公孙敖、韩说、公孙贺、李蔡、李朔、赵不虞、公孙戎奴、李沮、李息、豆如意等。
  《史记·建元以来侯者年表》:(元朔)五年四月丁未,侯卫不疑元年。即,元朔五年四月丁未日,卫不疑受封阴安侯,是为阴安侯元年。
  阴安侯国
  阴安侯国在魏郡阴安县,《史记·建元以来侯者年表》索隐曰:“志县名,属魏。”即今河南清丰北。
  酎金失侯
  酎金,是汉代诸侯献给朝廷供祭祀之用的贡金。诸侯献酎金时﹐皇帝亲临受金。所献黄金如份量或成色不足,即为“坐酎金”治罪,王削县,侯免国。
  元鼎五年(公元前112年),由于列侯无人响应号召从军赴南越,九月武帝借酎金不如法夺去一百零六名列侯的爵位,包括卫不疑和卫登、将领公孙贺、韩说、赵破奴等人。
  因卫不疑和卫登酎金案时已封侯十二年,但二人当时也不过十二三岁年纪。酎金案时,武帝有可能故意同时剥夺一些宠臣近臣的侯爵位,以堵诸列侯之口,震慑群臣。
  不过,做为长平侯卫青之子,即使失侯,卫不疑依然可以在成年后获得相应的爵位和待遇。
  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效律》:“不为后而傅者,关内侯子二人为不更,它子为簪袅;卿子二人为不更,它子为上造;五大夫子二人为簪袅,它子为上造;公乘、公大夫子二人为上造,它子为公士;官大夫及大夫子为公士;不更至上造子为公卒。”
  汉承秦制,爵位制度从低到高为:一级曰公士,二上造,三簪袅,四不更,五大夫,六官大夫,七公大夫,八公乘,九五大夫,十左庶长,十一右庶长,十二左更,十三中更,十四右更,十五少上造,-上造,十七驷车庶长,十八大庶长,十九关内侯,二十彻侯(又称列侯、通侯)
  虽然现知的汉代律令里没有列侯之子如何封爵的规定,但是,根据《二年律令·效律》可知,“不为后而傅者”(即不继承父亲爵位的儿子成年后),关内侯和以下的爵位,非继承人都可以封爵,那么,做为最高爵位的列侯之子,卫不疑成年后自然会得到相应的爵位和待遇。
  元鼎五年后,卫不疑再不见史书记载,即使是在征和二年巫蛊之祸中,唯一波及到的卫青后人,也只有卫不疑的长兄卫伉,不见卫不疑的记载,其卒年、子嗣皆不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