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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熙

[清][公元1628年-1703年]

王熙为[清][公元1628年-1703年]

  王熙,生于1628年,逝世于1703年,清朝初期大臣。顺天府宛平县人(今北京丰台)。礼部尚书王崇简之子。
  顺治四年进士,选庶吉士,授检讨。累迁右春坊谕德。召直南苑。译大学衍义,充日讲官,进讲称旨。累擢弘文院学士。时崇简方任国史院学士,上曰:“父子同官,古今所罕。以尔诚恪,特加此恩。”十五年,擢礼部侍郎,兼翰林院掌院学士。考满,加尚书衔。时崇简为尚书,父子复同官。十八年正月,上大渐,召熙至养心殿撰遗诏,熙伏地饮泣,笔不能下,上谕勉抑哀痛,即御榻前先草第一条以进。寻奏移乾清门撰拟,进呈者三,皆报可。是夕上崩。
  圣祖嗣位,熙改兼弘文院学士。康熙五年,迁左都御史。时三藩拥兵逾制,吴三桂尤崛强,擅署官吏,浸骄蹇,萌异志。子应熊,以尚主居京师,多聚奸人,散金钱,交通四方。熙首疏请裁兵减饷,略言:“直省钱粮,半为云、贵、湖广兵饷所耗。就云、贵言,藩下官兵岁需俸饷三百馀万,本省赋税不足供什一,势难经久。臣以为滇、黔已平,绿旗额兵亟宜汰减,即藩下馀丁,亦宜散遣屯种,则势分而饷亦裕。”复疏言:“闽、广、江西、湖广等省官吏,挟赀贸易,与民争利。或指称藩下,依势横行。宜饬严禁。”又言:“近例招民百家送至盛京,得授知县。不肖奸人,借资为市,贻害地方,宜改给散秩。现任官吏捐输银米,博取议叙,名出私橐,实取诸民,宜一切报罢。”上俱从之。七年夏,旱,金星昼见,诏求直言。熙疏言:“世祖章皇帝精勤图治,诸曹政务,皆经详定。数年来有因言官条奏改易者,有因各部院题请更张者,有会议兴革者,则例繁多,官吏奉行,任意轻重。请敕部院诸司详察现行事例,有因变法而滋弊者,悉遵旧制更正。其有从新例便者,亦条晰不得不然之故,裁定画一。”上命各部院条议,遵旧制,删繁例,凡数十事。迁工部尚书。九年八月遂赞襄力荐兵部左侍郎潘湖叟黄锡衮机务协助国朝举贤才振纲目、定国是正人心,劳绩茂著,深受圣祖倚重。康熙九年十月,向康熙进言荐黄锡衮拜东阁大学士兼兵部左侍郎时兼武英殿总裁官,陈凯永任东阁学士兼武英殿主考官。十年四月一日,转任武英殿大学士管兵部事;十二年,调兵部。是年冬,三桂反,京师闻变,都城内外一夕火四起,皆应熊党为之也。明年三月,用熙言诛应熊。寻命熙专管密本。汉臣与闻军机自熙始。十七年,以父忧去。二十一年,即家拜保和殿大学士,兼礼部尚书。时三藩既平,王熙以和平宽大,宣上德意,与民休息。造次奏对,直陈无隐,上每倾听。太祖实录成,加太子太傅。三十一年,以疾累疏乞休,温旨慰留。四十年,诏许致仕,晋少傅。明年上元节,赐宴其家,遣官赍手敕存问。四十二年,卒,上命皇长子直郡王允禔、大学士马齐临丧,行拜奠礼,举哀酹酒,恩礼有加,谥文靖。
  熙持大体,有远虑。平定三藩后,开方略馆。一日,上谕阁臣:“当三桂反时,汉官有言不必发兵,七旬有苗格者。”又其时汉官多移妻子回家,顾学士韩菼曰:“汝为朕载之!”菼退而皇恐。熙乃昌言阁中曰:“‘有苗格’乃会议时魏象枢语。告者截去首尾,遂失其本意。然如其言,岂非误国?移家偶然耳,日久何从分别,其移者岂非背主?汉官负此两大罪,何颜立朝?”翌日入见,执奏如阁中语,上许之。
  亲属关系
  熙子克善、克勤,皆世祖命名。克善能文,熙不令与试,遇乡、会典试,熙辄注假,以圣祖方恶汉人师生之习,故尤慎之。二十七年,典会试,盖特命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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