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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初

[明]

黄初为[明]

  伦以训的父亲伦文叙是弘治十二年(1499)己未科会元、状元。其兄伦以谅正德十一年(1516)乡试解元,后中进士。其弟伦以诜,也考中进士。所以广东伦氏有“一门四进士”,“父子魁三元”之称。
  伦以训少有异质,读书过目不忘,稍长便能通《六经》、子、史、百家。正德八年(1513),乡试第六名。正德十二年(1517)得中丁丑科会试第一名,会元。殿试又夺得第二名,榜眼,授翰林编修。之后请假归省婚娶,遂侍奉母亲达七年之久。嘉靖二年(1523)兄伦以谅也告假归乡,伦以训便复出供职。嘉靖四年(1525)与修《武宗实录》成,晋升为翰林修撰,受赐白金文绮。嘉靖八年(1529)、十一年(1532)两次出任会试同考官,校阅精确,所取多名士。
  伦以训充经筵讲官时,仪度端雅,连皇上也不得不肃然起敬。嘉靖十三年(1534),以九年考满,晋升为右春坊右谕德,与张龙湖出任南京乡试主考官,慧眼识才。嘉靖十五年(1536),升南京国子监祭酒,士习为之一变。嘉靖十六年(1537),将母亲迎养于南京两年。后因母亲思念故土,于是伦以训便上疏请假还乡。
  伦以训天性敦厚孝友,与伦以谅互相砥砺,教习诸弟尤其诚恳。伦以训平生简约雅淡,在朝为官从不培植党羽,不树私敌,亦不苟且取予,尤其熟悉朝廷典章,凡有问者,均认真对答无所遗漏。
  伦以训为文词意畅达,非一般常人所能及。嘉靖十九年(1540),母亲去世,伦以训哀伤过度而卒,年仅43岁。
  著有文集四十八卷、诗集三十二卷、《明朝彝宪》二百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