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台湾 香港 澳门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浙江省> 湖州市> 长兴人物

陈伯礼

[南北朝]

陈伯礼为[南北朝]

  武陵王陈伯礼,字用之,世祖陈蒨第十子也。天嘉六年,立为武陵王。
  太建初,为云旗将军、持节、都督吴兴诸军事、吴兴太守。在郡恣行暴掠,驱录民下,逼夺财货,前后委积,百姓患之。太建九年,为有司所劾,上曰:“王年少,未达治道,皆由佐史不能匡弼所致,特降军号,后若更犯,必致之以法,有司不言与同罪。”
  十一年春,被代征还,伯礼遂迁延不发。其年十月,散骑常侍、御史中丞徐君敷奏曰:“臣闻车屦不俟,君命之通规,夙夜匪懈,臣子之恒节。谨案云旗将军、持节、都督吴兴诸军事、吴兴太守武陵王伯礼,早擅英猷,久驰令问,惟良寄重,枌乡是属。圣上爱育黔黎,留情政本,共化求瘼,早赴皇心,遂复稽缓归骖,取移凉燠,迟回去鹢,空淹载路,淑慎未彰,违惰斯在,绳愆检迹,以为惩诫。臣等参议以见事免伯礼所居官,以王还第,谨以白简奏闻。”诏曰:“可”。祯明三年入关,隋大业中为散骑侍郎、临洮太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