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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熙

[明][公元1468年-1537年]

丰熙为[明][公元1468年-1537年]

  丰熙 (1468~1537) 字原学,号五溪、白庵,明鄞县城西隅马园(今海曙区)人。弱冠师事姚镆,研习《毛诗》、《郑诗》,1487年(成化二十三年)中举人。1499年(弘治十二年)举殿试第二名(榜眼),授翰林院编修,升侍讲,参与修《孝宗实录》,迁右谕德。时刘瑾专权,不附炎,因出掌南京翰林院事。世宗嘉靖帝即位,任翰林院学士。在朝廷“大礼仪”争议时,他反对立嘉靖帝生父兴献王为太上皇,下诏狱,受廷杖,遣戍福建镇海卫。在戍所13年,杜门著述。潜心六经,尤精《礼》,兼擅金石。卒于戍所,隆庆初赠官赐恤。著有《白庵集》、《一斋集》等。
  丰熙幼有异禀。曾在家中墙壁上大书:“立志当以圣人为的,逊第一等事于人,非夫也。”16岁时母亲去世,丰熙一连数日滴水不进,守孝三年。弘治八年(1495)丰熙乡试中举。弘治十二年(1499)顺利通过会试,殿试又夺得第二名。据说孝宗阅完丰熙的策对文章后,称奇不已,本欲取为一甲第一名状元,但听说丰熙走路有些跛,遂改为第二名,榜眼。特赠状元袍带,用以嘉赏,授官翰林编修。
  正德三年(1508)正月,丰熙以九年秩满,升为侍讲。正德十四年(1519)八月,以右春坊右谕德之职,出任顺天府乡试考官。因不依附于宦官刘瑾,出掌南京翰林院事。父亲去世,丰熙守孝三年后官复原职。
  世宗即位,升翰林学士,兴献王“大礼”议起,丰熙偕礼部-多次力争。世宗召张璁、桂萼为学士,方献夫为侍读学士。丰熙言道:“此冷褒、段犹流也,吾辈可与并列耶?”为此,抗疏请辞,皇上不允。世宗不顾朝中大臣的反对,执意要定自己的生父为皇考。丰熙等一帮文臣俱伏左顺门哭谏,皇帝大怒,将丰熙等8人下诏狱掠治,又杖之阙廷,还不解气,终将丰熙遣至福建镇海卫。
  张璁得志柄权后,为宠络人心,请皇上免除被遣诸臣之罪。每次议到丰熙,嘉靖帝都不批准。最后一次机会是谨身殿遭灾,那年丰熙已年近七十,给事中田濡等再次请皇上宽赦丰熙之罪,皇上依然不听,至使丰熙贬官镇海卫达十三年之久,最后死在戍所。直到二十八年之后,嘉靖皇上去世,穆宗登极,才为丰熙赠官赐恤,恢复名誉。
  丰熙初到镇海卫,寓居云洞讲学著书,绝口不提时事。晚年寄居福州西郊,嘉靖十七年卒,享年70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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