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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九香

陈九香为

  陈九香,女,原名丁九英。江西省吉水县白水乡塘边人。1906年生,幼年家贫,被送到邻近的水南乡为童养媳。
  陈九香931年参加红军,任二十二军后方医院护士长。1932年冬随医院迁移到黎川县,不久由朱国清介绍入党。1933年5月调黎川城市区任妇女部长,黎川失守后转移到建宁,12月调任中共泰宁县委妇女部长,组织妇女洗衣队、看护队,动员妇女做布鞋、编草鞋、削竹尖、挖战壕,做好战备工作。1934年3月泰宁县城失守后,撤退到建宁、宁化,任闽赣省总工会组织部长。同年冬在宁化湖村的战斗中颈部负重伤,伤愈后任妇女连指导员,在安远、均口一带坚持游击战争。1935年3月,妇女连在明溪、建宁、宁化3县交界的半寮附近和国民党军遭遇,战斗中部队被冲散,陈九香一人在山林中跋涉了一夜,天亮后下山找东西吃时被明溪县熊地村伪保长抓获,被关押两天后又被押送至明溪县城,途中又被棠地村一位农民拦阻,介绍给豪亨村贫农邱先发为妻,此后与党失去了联系。
  1949年10月宁化解放以后,陈九香积极投入剿匪反霸斗争,担任乡妇女代表、妇女主任,经党组织多次内调外查,于1957年恢复党籍。1965年“社教”运动中,被强迫- 。“文革”期间病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