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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清

[公元1920年-2014年]

李清为[公元1920年-2014年]

  李清同志(曾用名陈宝琦),生于1920年2月26日,原籍河北省(现天津市)宁河县。在北平大同中学学习期间,受进步思想影响,积极参加“一二九”-。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1937年10月,奔赴延安参加革命。先后在陕西云阳青训班、延安抗大第三期、延安马列学院一班学习,系统深入地学习和研究马列主义,学习抗日战争党的理论政策,后留在马列学院任教。历任延安马列学院教育干事、助教兼女大教员、教育科科长、党委宣传委员、指导处秘书、整风办公室主任。其间,于1938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44年11月,李清同志随359旅南下,任南下支队政治部秘书。在路途遥远、环境恶劣的情况下,不怕流血牺牲,随部队东渡黄河,穿越同蒲、陇海、平汉铁路,转战陕西、河南地区。在危险的敌占区与敌人进行了艰苦卓绝的斗争,战斗中头部负伤。后在湖北大悟山与新四军第五师会合。
  1945年10月至1946年4月,先后任湖北鄂东地委宣传部副部长、秘书长。1946年5月,到南京参加南京中共代表团新闻组的工作,后返回延安。
  1946年6月,李清同志赴东北,参加哈尔滨解放后的城市接管工作。后历任东北工业部直属工厂管理科科长、干部处处长。1949年8月至1952年4月,历任中共长沙市委秘书长、-部部长、副书记,为巩固新生政权,稳定社会秩序,恢复经济建设,团结各界人士、知识分子作出了贡献。
  1952年4月,李清同志调到交通部后,一直在交通系统工作。新中国成立后的交通运输行业,百废待兴。他在交通部担任河运总局副局长期间,亲力亲为,深入基层考察研究,摸清了当时国内水运行业的状况,为新中国水运事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他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引进了苏联的先进技术,并在全国内河航运中进行推广,极大地提高了水上运输效率。
  1953年5月至1955年4月,李清同志任政务院(今国务院)第三办公室、第六办公室交通组组长期间,为国家交通运输规划和方针政策出谋献策。
  1955年4月至1957年9月,任交通部海运总局副局长、港航监督局局长期间,赴越南河内签订了新中国第一个国际海运协定。
  1957年10月,李清同志任武汉水运工程学院(后并入武汉理工大学)党委书记兼副院长。他团结带领班子成员和广大教职员工,关心爱护知识分子,保护知识分子的教学科研积极性。他积极选派本院优秀学生赴重点院校学习,狠抓教学质量,加强教学基础设施建设。通过一系列举措,将武汉水运工程学院办成了一所新型大学,为我国水运事业、港航建设不断输送人才。
  1960年12月至1973年4月,李清同志先后任交通部人事局、水运局、教育局局长。他注重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尊重科学,讲求实效;为我国交通运输行业的建设,呕心沥血,作出了重要贡献。
  “文革”期间,在复杂的政治斗争环境中,李清同志没有动摇对党、对社会主义的坚定信念,相信群众,始终坚守在工作岗位上,坚持抓运输生产和安全。
  1973年5月,李清同志任船检港监局局长。其间多次率团出国参加政府间海事协商组织会议。积极开展外交活动,广交朋友,为我国成功竞选为海协B类理事国,提升中国船检在国际上的地位和话语权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他思想开放,提出船检港监工作不能闭关自守,要面向世界;他注重采用各种技术培训班的方法,“派出去,请进来”,大力培养国际型船检港监专业人才;他积极组织研究编制行业规章制度,规范标准,实行船检港监工作的国际对接;他为我国船检港监、打捞救助、海上安全等方面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1978年9月,李清同志任国家经委综合运输研究所党委书记兼所长。在研究方向和课题上,他提倡解放思想,勇于创新,紧密结合中国国情,理论联系实际,强调综合性研究。他重视引进研究人才,关心知识分子,创造良好的研究环境,为综合运输研究所的发展倾注了大量心血。
  1979年6月,李清同志任交通部副部长兼远洋运输局局长,中国远洋运输总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他认真执行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各项方针政策,研究探索经济规律,打破思想禁锢,大力发展我国远洋运输船队,振兴中国航运。为提高我国远洋船队的竞争力,他提出开辟更多航线,改善经营服务,降低成本。为适应中国远洋运输船队的迅速发展,他注重培养航海人才,狠抓专业技术船员、船长和政委的培训工作。他加强企业经营管理,狠抓航运建设,推进体制改革,为中国远洋运输事业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1982年4月,李清同志任交通部部长、党组书记,全面负责交通部工作。面对改革开放新形势对交通部门传统管理模式提出的重大挑战,他认真思索,深入调研,打破传统观念和旧的管理体制,提出“有路大家行车,有水大家行船”的改革思路,推进了交通运输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发展。为开创交通运输事业新局面作出了重要贡献。
  在公路建设上,他提出“普及与提高相结合,以提高为主”,研究制定发展我国高速公路的规划,促进中国公路快速发展。对招商局蛇口工业区的建设工作,他提出要“大力支持,不加干涉”,在人事安排和企业管理上给予自主权,实行特区事特办的做法,为蛇口工业区的迅速发展铺平道路。
  李清同志坚决贯彻中央精神,大力推动港口下放,调动和发挥地方政府建设港口的积极性,加快了我国港口改革开放的进程。在狠抓全国公路、港口、水运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大力推进机构精简、干部队伍和领导班子建设。
  1984年6月,李清同志任交通部顾问。1986年5月起,先后担任第六届全国人0律委员会顾问,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他不顾年事已高,仍关注着交通事业的发展,积极倡导交通运输理论研究,组织编写《运输经济学》,为交通运输事业发挥余热。1995年经中央批准离职休养。因病医治无效,于2014年3月24日15时01分在北京逝世,享年95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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