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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千之

[宋]

焦千之为[宋]

  焦干之,生卒年不详;字伯强,汝阴椒陂(今皂南县焦陂镇)人,北宋-。
  焦千之自幼勤奋好学,为人厚道,乐于助贫。年轻时成为地方上博学多才、品德高尚的知名人物。宋仁宗元年(1049),欧阳修知颖州,焦千之投其门下,受到欧阳修赏识。
  吕公著为颍州通判,聘焦千之为家庭塾师,教其诸子。焦千之“为人严教方正”,吕诸子长进很快,后吕公著进京任御史中丞,盛情邀焦千之随之同往。欧阳修写《送焦千之秀才》一诗相赠,诗云:“焦生独立士,势利不可恐。谁言一身穷,自待九鼎重。有能揭之行,可谓仁者勇。吕侯相家子,德义胜华宠。”
  焦千之虽德才兼备,但封建社会科举制度的黑暗却使他屡试不第。直到英宗治平年间,由于欧阳修、赵概的关照,焦干之才得以出任浙江乐清县令。
  神宗熙宁三年(1070),吕公著知颍州,极力推荐焦千之。焦千之被授予秘书省校理,迁殿中丞,知无锡州。焦千之官居高位,仍一身素洁,勤于政事,尽心尽力为地方办了不少有益的事,受到民众称颂。
  焦千之老年归里,两袖清风,竞无居所,幸得学生吕希纯资助,才在颖州城南建房定居。所建居所,人称“焦馆”,焦千之终老于此。
  明正德《颍州志》载有焦千之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