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台湾 香港 澳门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广东省> 韶关市> 新丰人物

张雪斋

[公元1905年-1952年]

张雪斋为[公元1905年-1952年]

  张雪斋(1905-1952),解放后的第一届中共新丰县委常委、县公安局局长兼人民法院院长。在革命斗争期间,曾任革命武装尖山大队政治教导员、新丰西北区工委书记等。
  1905年,张雪斋出生于新丰县黄磜镇黄沙坑村的一个贫苦农民家庭。他在青年时代由祖偿津贴到新丰县简易师范学校就学,毕业后在秋洞小学任教。他在早年接受了进步思想的影响,并在抗日战争爆发后与梁泗源同志就在学校组织纸马队,到各村进行抗日宣传。1945年2月,他加入中国共产党,并先后任支部副书记、总支副书记、区委书记等。在此期间,他根据组织的安排,新丰西北区以“医卜星象”为掩护进行地下工作,为该地区党组织的建立和发展做了大量的工作。1946年冬,他坚决贯彻县委的决定,大力发展新丰西北区的武装斗争,于1947年3月亲自筹建了尖山大队,并兼任该队政治教导员。
  他性格忠厚老实,对党的事业忠心耿耿。在解放战争期间,他的一家惨遭国民党的破孩,一家人赖以生存的果园山厂被火烧毁,他的一个儿子被火活活烧死。后来,国民党又将其妻子抓去严刑拷打,逼她要张雪斋回去“自新”,其妻子始终坚贞不屈,什么都说不知道。而张雪斋化悲痛为力量,更是坚定了对革命的信心。1949年初,他曾任新丰北区人民政府区长。解放后,他任新丰县公安局局长兼人民法院院长,中共新丰县委常委。
  在工作中,他态度和蔼,平易近人,没有领导人的架子,不论老幼妇孺一样看待,不少群众提出的问题,他总是十分热情地给予答复和积极解决。并经常教育法院的同志,办案要走群众路线,多向群众作深入的调查了解,充分掌握证据材料,才能把案件办好。
  在生活上,张雪斋始终坚持艰苦朴素、为政清廉,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先人后己的工作作风。按照当时的规定他是享受吃“小灶”待遇的,但他坚持与同志们一起吃“小灶”,同志们吃什么,他就吃什么,同甘共苦,不搞特殊。对于公费开支十分节约,就是一个小小的信封都非常珍惜,他备用一把小剪刀,将信封剪开,重复使用二三次。他参加工作以来,只穿过一件杂色的绒大衣,也是他唯一的礼服。他全身最值钱的就是一支黑火杆特大号钢笔,这支笔是他在游击队时就一直带在身上的。在他在去世时,他留给两个儿子唯一的一件贵重遗物就只有这支钢笔。
  在学习上,他勤奋好学。解放初期,新的人民政权初建,身任公安局长兼法院院长的雪斋同志,既要掌握全县敌情,又要处理大量日常事务,工作十分繁忙,但他不管怎样忙也要挤出时间进行学习,他每天坚持早起床阅读有关文件,晚上夜深阅读书刊。1951年5月当《婚姻法》颂布时,为了更好地宣传贯彻这一0,他根据《婚姻法》章节内容,运用该县通俗语言,编写了一百多首宣传山歌,并把它油印成小册子,深受群众的欢迎,为宣传《婚姻法》起了很好作用。
  他不知疲倦地工作,终于积劳成疾,于1952年10月患重病经医治无效离开了人世,享年仅48岁。张文聪
  来源:新丰县史志办
同年(公元1905年)出生的名人:


同年(公元1952年)去世的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