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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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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槃为[元]

  虞槃(生卒不详),字仲常,号侦白,虞集之弟,二都(今石庄乡)人,曾经与虞集一起拜吴澄为师,潜心理学,是“草庐学派”重要弟子之一。延祐五年(1318)进士,授吉安、永丰县丞,丁父忧,曾任湘广行省龙阳州儒学正,全州清湘书院山长,辰州路儒学教授。《道园学古录》记载:虞槃“每与吴公(吴澄)论其学,必为所许可,读吴公所著经说,他人或未足尽知之,而仲常(虞槃)辄得其旨趣。”
  虞槃崇尚理学,为官清正廉明,执法公正不阿。在他担任湘乡州判官期间,有某富绅杀人,以门下奴仆交出替罪,而衙门内上下官员皆阿从,独虞槃不允,坚持依法治元凶,使杀人者未能免死,替罪者得不受冤。又有巫术师来到虞槃治理的辖区内,造谣惑众,自称代表神灵下界限,每次当他对人说,某地将发生火灾,果然应验。群众疑虑害怕而报官,虞槃即带人去救,甚至一昼夜之间,接获报告数十起,弄得寝食不安,民心惶惶,连县衙内长史以下的公职人员也信以为真,纷纷迎巫术师至家,厚礼相待,祈求神灵保佑。巫术师更是大胆造谣:将有大水灾和兵祸降临该州。大家听信谣言,都打算全家迁逃。虞槃为了揭穿巫术师骗人伎俩,捕获纵火犯及其党羽数十名,并坚决依法惩治,妖言自息。全县官民佩服虞槃执政果断严明。虞槃幼时常读柳子厚《非国语》,认为国语诚可非,而子厚之说亦非也,故著有《非非国语》,时人叹其有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