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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颜伟

[清][?-1748年]

完颜伟为[清][?-1748年]

  完颜伟(?-1748)满洲镶黄旗人,清朝官吏。雍正间,自内务府笔帖式累迁户部员外郎。
  雍正间,自内务府笔帖式累迁户部员外郎。命往江南学习河务。乾隆二年,授浙江海防道。调江南河务道,寻擢浙江按察使。方建尖山坝工,巡抚卢焯奏以伟督工,岁赉银五百。六年,命为江南副总河,就擢河道总督。高邮南关、五里、车逻三坝,值河、湖盛涨,泄水辄浸下河州县民田。上命闭洪泽湖天然坝及三坝,不使水入下河。知州沈光曾以上河滨湖滩地被水,议以济运馀水由三坝减泄,并易芒稻河闸为坝,疏宝应、高邮、甘泉诸湖南注之路。伟劾其扰乱河工,光曾坐夺官。
  初,上以黄河大溜逼清口,命循康熙旧迹,开陶庄引河,导使北注。大学士鄂尔泰与河道总督高斌合勘,甫定议,会暴汛积淤,工遂停。高斌亦去任,复命伟相度。伟议自清口迤西黄河南岸设木龙挑溜,使渐趋而北。七年,疏言:“淮源上游雨多水发,贾鲁河盛涨,由涡达淮,汇于洪泽湖。三石滚坝减归高、宝、邵伯等湖,而古沟、东坝漫刷过水又自白马湖来会,水势益大。臣督筑子堰捍御,并开高邮老土坝及南关等三坝,水势始定。”上嘉之。是岁黄河亦盛涨,石林口减水过多,沛县及山东鱼台、滕、峄诸县皆被水。伟具疏请罪。御史吴炜劾伟用人不得当,伟疏辨,上不深责,调河东河道总督。
  九年,奏言:“山东历年被水,由于上游散漫,下游梗阻。运河东接汶、泗、沂、济诸水,泄入微山、蜀山、南旺、马踏诸湖;北接漳、卫二水,泄入盐河、徒骇、马颊、钩盘诸河。遇伏秋异涨,宣泄不及,应于运河内增闸坝以分其势,疏下河以畅其流。其经由各州县,凡沟渠淤狭者浚之,堤堰残缺者修之。”报可。十年,以母老乞回京,有旨慰留。
  左副都御史十三年,授左副都御史。旋卒。
同年(1748年)去世的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