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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太力甫·吾布力

木太力甫·吾布力为

  木太力甫·吾布力,男,维吾尔族,1958年7月生,新疆喀什人,1977年7月参加工作,1989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喀什师范学院中文系维吾尔语文学专业毕业,大学学历,二级0官。1977年7月至1978年9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市夏马力巴格乡知青;1978年9月至1983年7月喀什师范学院中文系维吾尔语文学专业学习;1983年7月至1984年7月喀什师范学院中文系教师;1984年7月至1994年10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委宣传部干事、文教科副科长、办公室主任(其间:1985年3月至1985年6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党校宣传干部政治理论班学习);1994年10月至1995年8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委组织部干部科正科级组织员;1995年8月至1996年10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委副县级组织员;1996年10月至1999年6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疏勒县委副书记(其间:1997年9月至1997年12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党校县处级干部进修班学习);1999年6月至2000年2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伽师县委副书记、代县长;2000年2月至2006年6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伽师县委副书记、县长(其间:2000年9月至2000年12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党校培训班学习);2006年6月至2011年2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州党委常委、政法委副书记;2011年2月至2011年9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州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2011年9月至2012年3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州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2012年3月至2015年4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2015年4月至2016年1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代院长、党组副书记;2016年1月至2018年1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副书记。2018年1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协副主席。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