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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阳

[明][公元1497年-1580年]

李元阳为[明][公元1497年-1580年]

  李元阳(1497~1580)字仁甫,号中溪,别号逸民,明代大理府太和县人,白族。李元阳自幼沉默寡言,但聪明过人,勤读诗书,尤好文史。明嘉靖元年壬午(1522年),取云贵乡试第二名;嘉靖五年丙戌(1526年),中进士,选翰林院庶吉士,由于参加议论为嘉靖皇帝生父封号的所谓“大礼议”而被贬江西分宜县。后改授江苏江阴知县。任职期间,兴利除害,体恤民苦,并以廉洁著称,当地百姓曾为之立碑建祠,载其种种善举。晋京任户部主事后不久,改任监察御史,负责弹劾官吏、整肃政纪。他刚正不阿,曾直言嘉靖皇帝:“陛下之始即位,以爵禄得君子,近年来以爵禄畜小人。”被同僚称为“真御史”。正是这种直言不讳使他在官场上屡屡碰壁。嘉靖十五年丙申,以御史巡福建。嘉靖十八年己亥(1539年),因上疏请求嘉靖皇帝不要去承天,被贬往荆州任知府。在荆州府任上,荆襄百里之间没有水井,他带头捐俸打了几十眼井,限期各县修复河堤池塘,使沿江州县不受水灾,当地人民遂以“李公井”、“李公堤”命名,以兹纪念。李元阳清正耿直,对政治黑暗、官场腐败的现实极为不满,又不能解决现实问题。嘉靖二十年辛丑(1541年),借奔父丧,弃官回乡,从此隐居大理40年未再出仕。他寄情于苍山洱水之间,省却了尔虞我诈的倾轧,再无宦海的羁绊,既与杨士云、杨慎、张含、李挚等文化名流诗文唱和,又勤于著述,其诗文集有《艳雪台诗》、《中溪漫稿》,理学著作有《心性图说》,并在晚年编纂了嘉靖《大理府志》和万历《云南通志》。由于他在哲学、史学、文学、书法、教育诸方面的突出成就,被誉为“史上白族第一文人”,在云南文化史占有重要地位。万历八年(1580年)病逝于家中,享年84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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