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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原

[公元1922年-2015年]

李原为[公元1922年-2015年]

  李原,男,汉族,原名岳殿陞,曾用名岳克,1922年6月生,山东省平原县人。1939年12月参加革命工作并加入中国共产党。“七七事变”后,参加了山东-学生抗日救国运动,后加入进步学生秘密读书会“野军社”。1942年考入燕京大学新闻系,参与组织领导成都地区学生-,1945年毕业后先后在中原解放区青训班、战地工作团、中原军区司令部、晋冀鲁豫军区司令部工作。1946年9月任华北《人民日报》、《北平解放报》新闻组副组长,了《人民日报·北平版》创刊号,参与创办中共北平市委机关报《北平解放报》。1949年8月赴云南参与创办《云南日报》,先后任报社主任、副总。1953年3月后任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宣传处长、办公室主任、副部长。1957年12月后任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鹤庆县委第一书记,省委理论刊物《创造》副主编,省委办公厅副主任、副秘书长兼省委第一书记阎红彦秘书组组长。1965年10月后任云南省文山地委书记,大理白族自治州委副书记、革委会副主任。“文革”中受到冲击和破孩。1975年6月恢复工作后任云南省委副秘书长、秘书长、省委常委、昆明市委第一书记、昆明警备区第一政委,1979年至1981年兼任昆明市革委会主任。1983年8月任南开大学党委书记。1983年9月。1987年4月南开大学党委书记,1987年4月当选政协天津市第七届委员会副主席。1988年5月任天津市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南开大学党委书记。1988年6月至1993年6月天津市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曾任天津市中小幼教师奖励基金会理事长、南开大学台湾经济研究所兼职顾问、天津民办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理事长等。是中共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中共天津市第四次至第七次代表大会代表,天津市第十一届、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政协天津市第七届委员会委员。因病医治无效,于2015年3月14日15时44分逝世,终年93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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