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台湾 香港 澳门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吉林省>

李宏

[清][?-1771年,清朝大臣]

李宏为[清][?-1771年,清朝大臣]

  李宏(?—1771)字济夫,一字用兹,号湛亭,汉军正蓝旗人,清朝大臣。监生,入赀授州同。效力河工,授山阳县外河县丞。累迁宿虹同知。
  乾隆十六年,授河库道。尚书刘统勋劾河员亏帑,事连宏,解职。事白,留工。二十二年,发直隶以河务同知用,总督尹继善疏请留南河。侍郎梦麟勘治六塘河以下,以宏从。寻复补河库道,丁父忧,命在任守制。
  二十七年,调淮徐道。二十九年,擢河东河道总督。奏言:“山东运河资湖水接济。今秋雨少,饬早闭临运各闸。”又言:“微山湖蓄水济运。韩庄湖口闸水深,与滚水坝脊相平,空船足敷浮送,即应堵闭。泗河会合诸泉,收入独山湖,仅济南运。应请於兖州府金口坝截筑土偃,俾达马场湖,俾济宁上、下河道并资其益。蜀山、马踏二湖专济北运,亦须筑坝收蓄。”又请增募夫役挑濬沙、赵、漳、卫、汶、泗、韩、马诸水,均报闻。又奏:“黄河北岸耿家寨埽工为豫东第一险要,自乾隆九年下埽修防,岁费帑料。去冬於对岸引渠,冀分溜势。今秋全河畅分入渠,险工淤闭。”得旨嘉奖。
  三十年,调江南河道总督。上以宏初自监司擢用,道厅以下多同官,虑有瞻徇,命高晋统理南河,留宏协理河东总河。奏言:“黄河至河南武陟、荥泽始有堤防,丹、沁二水自武陟木栾店汇入,伊、洛、瀍、涧四水自巩县洛口汇入,设诸水并涨,两岸节节均须防守。臣咨饬陕州於黄河出口处,巩县於伊、洛、瀍、涧入河处,黄沁同知於沁水入河处,各立水志,自桃汛迄霜降,长落尺寸,逐日登记具报;如遇陡涨,飞报江南总河,严督修防。大丹河至河内县丹谷口,旧筑拦河石坝,令由小丹河归卫济运,请不时察验疏令畅达卫河。辉县百泉为卫河之源,苏门山下汇为巨浸。
  南建三斗门,中为官渠济运,东西为民渠灌田。向例重运抵临清,闭民渠,使泉流尽入官渠。五月后插秧,一日济运,一日灌田。惟民渠石坝失修,泉水旁泄,应令修砌坚实。”均如议行。上以清口节宣未畅,下河田庐易湮,特定高堰五坝水志水高一尺,清口坝拆展十丈。
  三十一年三月,宏奏言:“清口水门因上年霜降后湖水大消,祗留十四丈。桃汛将届,应预将东坝拆展,使口门宽二十丈,俾洪湖及早腾空,预留容纳之地。”上嘉之。夏秋间湖水盛涨,续展至五十三丈。八月,河溢徐州韩家塘。宏与高晋分驻两坝堵筑,逾月工竟。奏言:“平时大展清口,腾空湖面,乃得蒇工迅速。”冬,以湖水渐落,请接筑东、西坝,仍留口门二十丈,酌量收束,蓄清抵黄。三十三年,河溢王家田头,下吏议降调,宽之。三十四年,奏言:“洪泽湖水大,将清口东、西坝递展宣泄。适黄水骤长,灌入清口。随闭惠济、通济、福兴三闸,俾并力敌黄,黄水消退。”报闻。三十六年,卒。人物荣誉宏尝以明汶上老人白英立祠戴村,子孙向有荫袭,请旨仍给八品世职,上从之。
同年(1771年)去世的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