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台湾 香港 澳门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辽宁省> 沈阳市> 大东人物

李涛

[公元1913年-2008年]

李涛为[公元1913年-2008年]

  李涛,男,满族,1913年7月生,辽宁沈阳人。1937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36年6月参加革命工作。高中1935年冬任北平东北中山中学学生会主席,参加“一二·九”运动。1936年6月任中华民族解放先锋队北平队部一区队队长。1937年3月任山西牺盟会太原五区委秘书、运城中心区委秘书。1937年11月任山西夏县县长兼晋南八县游击队总指挥。1938年12月起任牺盟总会组织部副部长、部长。1940年初任牺盟会雁北办事处主任。1940年4月起任晋察冀边区第五行政专署专员。1944年9月起任晋察冀边区中共冀晋地委城工部部长、敌工部部长。1945年10月-11月任中共辽宁省抚顺市委书记。1945年10月-1946年4月任抚顺市市长、抚顺保安司令部司令员。1945年12月-1946年4月任辽宁第三行政督察专署专员。1946年夏秋任辽宁清源地区行政督察专署专员。1946年11月-1947年12月任安东第三行政督察专员公署专员。1947年12月-1949年4月任安东省人民政府秘书长(1948年3月-7月任中共安东省委财经委员会副书记、支前委员会主任。1949年1月-5月任安东省人民政府党组副书记。1949年3月-4月任中共安东省委江海防委员会副主任)。1949年4月任辽东省人民政府秘书长兼农林厅厅长。1950年2月任辽东省人民政府副主席。1952年6月任辽东省政府主席兼辽宁省政协副主席。1954年8月-1955年1月任辽宁省人民政府副主席。1955年1月-1958年10月任辽宁省副省长。1955年6月-1958年10月任中共辽宁省委副书记、书记处书记。曾兼任省总工会党组书记。1957年12月任辽宁省工会联合会第一届执行委员会主席。1958年10月起任抚顺矿务局副局长、局长。“文革”期间受破孩。1974年任抚顺市矿务局革委会副主任、党委副书记。1978年9月任中共辽宁省辽阳市委书记,辽阳石油化纤总厂党委书记兼建厂指挥部总指挥。1978年11月任纺织工业部副部长、党组成员。1980年11月任中共辽宁省委书记兼沈阳市委第一书记。1983年3月-1985年6月任中共辽宁省顾问委员会主任兼沈阳市委第一书记。1985年4月离休。1988年4月当选为政协第七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第一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共八大代表,中共十二大当选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2008年2月16日1时50分在沈阳逝世,享年95岁。
同年(公元1913年)出生的名人:


同年(公元2008年)去世的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