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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振春

谷振春为

  谷振春,男,汉族,1961年3月生,辽宁抚顺人,1982年8月参加工作,民革党员,东北林业大学林业经济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毕业,管理学博士,副主任医师。
  1979.08--1982.08,齐齐哈尔医学专科学校医学专业学习
  1982.08--1993.08,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阳明医院医师、外科主任、副院长、院长
  1993.08--1995.06,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阳明区政协副主席,阳明医院院长
  1995.06--2000.03,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阳明区副区长,阳明医院院长
  (1994.07--1996.07,吉林医学院临床医学专业在职学习)
  2000.03--2001.07,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副市长
  2001.07--2006.06,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副市长、民革牡丹江市主委(其间:2003.09--2005.05,哈尔滨医科大学与澳大利亚拉筹伯大学联合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卫生管理硕士学位)
  2006.06--2010.02,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副市长,民革黑龙江省副主委、牡丹江市主委
  (2005.09--2008.06,东北林业大学林业经济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管理学博士学位)
  2010.02--2013.05,黑龙江省监察厅副厅长,民革黑龙江省副主委
  2013.05--2016.02,黑龙江省政协副秘书长,省监察厅副厅长,民革黑龙江省副主委(其间:2015.03--2015.07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16.02--2017.12,民革黑龙江省主委,省监察厅副厅长
  2017.12--2018.01,民革中央常委、黑龙江省主委,省监察厅副厅长
  2018.01--,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民革中央常委、黑龙江省主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