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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咏

陈咏为

  陈咏,原名陈达裕,1924年1月3日生,广西博白县周旺村人,博白初中毕业。1941年参加革命,同年8月在博白中学加入中国共产党,任党小组长。1943年任中共博白县龙潭支部书记、中共龙潭中学支部书记。1944年冬参加筹备桂东南博白抗日武装起义,主办党员青年骨干训练班,参与筹划确定武装起义基地。1945年2月26日晚,桂东南博白抗日武装在双旺村誓师起义,成立了博白县民主抗日自卫军,担任自卫军青年支队政治指导员。同年4月任博白县军政干部训练班政治指导员,7月担任广东省南路抗日解放军新三团政治处宣教股长兼政工队长。1946年3月中共广西省工委指示撤退到容县隐蔽,任中共容县靖北地区党支部书记。1949年冬任博白县委常委、军政委员会副主任兼县支前司令部司令员。1950年1月调中共玉林地委工作,任玉林专区干部学校区队长,团地委负责人,地委干部训练班主任,容县地委组织部干部科长兼地直机关总支书记。1954年1月任中共陆川县委书记、容县地委委员。1956年4月调任中共容县地委副秘书长、地委委员。1958年1月调任中共容县县委第一书记(地委委员)。1959年1月任中共玉林地委常委、秘书长。1965年7月任中共柳州地委副书记,“文革”受冲击。1973年7月任中共柳州地委常委、地区革委副主任。同年11月为筹建恢复广西壮族自治区农垦局调任第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主持全面工作)。1975年任中共桂林地委副书记、地区革委会副主任。1978年5月任桂林地区行政公署专员、地委副书记。1981年10月调任中共玉林地委书记兼玉林军分区第一政治委员。1984年4月调任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主持全面工作)。1985年6月中国共产党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五届代表大会和1990年12月中国共产党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六届代表大会均被选为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顾问委员会委员、常委。其中,1985年8月任中共广西区党委整党领导小组成员、整党办公室副主任,整党三年多。1994年3月离职休养。2009年经中央组织部批准享受自治区副主席级医疗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