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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春

[明]

张春为[明]

  张春少年用功读书,诗文俱佳。嘉靖十三年(1534)中乡试第七名,嘉靖二十六年(1547)廷对第二,授翰林院编修。嘉靖三十八年(1559)升侍讲,出任裕王(后为穆宗)府讲官,撰《经书格言》,受到穆宗的褒奖,特为张春书“进恩启迪”四字。当时严嵩当国,对张春的敢言直谏十分反感,又因张春开馆讲学,触犯了大忌,遂将张春调任南京太仆丞。穆宗仁厚,但当时还未登极,出于无奈,只得与张先生挥泪告别。张春行至滁州(今安徽滁县)因厌恶官场明争暗斗,心恢意冷,便决定推冠辞职,回归故里。
  张春辞官后,在家乡建二所讲学堂,一名“忠孝”,一名“友仁”。每日与四方学者研讨“良知”之学,到此求学的士子越来越多。穆宗登极后,状元唐汝楫等约张春一起进京朝贺,张春惟恐别人说闲话(“恐涉干进”),推辞了唐状元的美意。穆宗多次问及张春的情况,司礼太监冯保以张春为教官时督学甚严的缘故敷衍,穆宗每每叹息。张居正为首辅后,穆宗又以手书征张春入朝。张春此时已绝意仕途,故不答复,安心过隐居生活。正如他在《游城西桃花洞》诗中写的那样:“身心放下便安闲,佛在人间第几关?到岸欲求无上乘,开门不起贡高山。春来且看花千树,客去仍留屋数间。流水行云真自在,手携黎杖过桥还。”张春居家二十年后卒。
  张春少年时,拜理学家欧阳德为师,潜心研究理学宗义。在朝为官,以忠直为本,对于权力、宠幸能洁身自好,奉身而退,全不把荣辱放在心上。但明史记载,张春“坐严氏党被黜。”更有人说,张春是严嵩的义子。所以明史特将张春从人物列传中削去。但地方文献认为张春“以忠直犯嵩忌,推冠二十年,惟恐一毫失节,涉于干进,为嵩义子者如此乎?”
  著有《东瀛社稿》、《代言草》、《日讲章》、《晚蘧子语录》、《经书格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