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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文衡

[清][公元1585年-1637年]

曹文衡为[清][公元1585年-1637年]

  曹文衡,河南唐县人,崇祯三年1630年——崇祯五年九月戊申1632年任蓟辽总督明朝末年,唐县出了个总督大官,此人名叫曹文衡,百姓们都管他叫曹都堂。
  据乾隆《唐县志》记载:曹文衡,字镜玉,号薇垣,唐之龙潭人(今唐河县龙潭镇曹庄村人)。其祖父曹伦,为人谦和,教子有方,邻里俱敬之。其父曹三俊,很年轻就出任灵寿知县。父去世,便辞官回乡孝母;不久母去世,遂悲极亦逝。因文衡有功勋,皇上累赠其祖父、父亲为通议大夫、都察院右副御史。曹幼年就失去了祖父、祖母和父亲,母亲常氏含辛菇苦抚育其成人,并陪读于瓦灯寒窗之下,盼其成为国家栋梁。当母亲逝世时,其身穿孝服打着赤脚送殡,脚被刺破鲜血直流也全然不顾。其在《哭母文》中写道:“……母誓九死,保儿一生,母咽万苦,儿博一鸣……”深切怀念慈母的恩情。
  曹仪容魁伟,长七尺有咫(合今1.82米),丰颊广额,美髭髯,两目炯若晨星。万历乙卯科(1615年)考中举人,万历丙辰科(1616年)考中进士。历任大理寺评事、东昌知府、兖州知府、东兖兵备副使、山东按察使、江西布政使、江南巡扶、兵部右侍郎、蓟辽总督等官职。著有《汉书评》、《小史论》、《抚吴疏草》等书。清代纂修明史时,在天启和崇祯年间的《名臣录》中,南阳郡惟曹一人。
  曹为官清廉,刚正不阿,爱国爱民,从不为我,堪称近古时期名副其实的官吏楷模。曹任东昌知府时(崇祯三年,公元1630年任),正值孔友德领导白莲教农民起义,东昌很多官员主张用兵剿杀造反者,曹很生气地说:“此岂反者耶?不过良百姓为饥寒迫耳!”遂力主安抚的方针。当收效缓慢时,曹只得派助手左良玉将孔玉德擒杀。继而他仅带一名老吏,冒着生命危险,赤手到义军驻地,讲明自己的指导思想,劝他们解散回家,并发誓不予追究。义军们被曹的真诚所感动,数万人纷纷放下武器,流着热泪跪拜在曹的周围。此后,东昌便安定下来了。当兖州的义军难以平息时,巡抚、巡按联名上秦章,请求皇上调曹去治理。曹到兖州后,仍以东昌之法,兖州也很快安定了。朝廷在考核地方官员政绩时,曹名列全国第一。于是,升任曹为东兖兵备副使。曹遂上秦章,请求皇上发国库银十万两,赈济东兖饥民。按照大明吏律规定:道级以下的地方官员是没有资格直接上奏章的。然而皇上因曹政绩卓著,破例准奏,这在明代历史中十分罕见。
  曹任江南巡抚的第二年(1629)年,江南有些府、县连续发生严重的水、旱灾荒。曹在加强社会治安、打击不法奸商、严惩鱼肉百姓的官吏、竭尽全力救灾的同时,还上了一道三千多字的名叫《条请蠲灾疏》的奏章,再三请求皇上对灾区百姓的赋税,分别予以减、缓、免;对每年额外加派在江南百姓身上的四十余万两饷银,永久取消;并开仓赈济饥民等,曹在奏章中写道:“……目击灾伤,心切痛裂……今灾伤处所,田庐荡扫,妻子仳离,已尽之肉之堪重剜,无髓之骨何能再敲?!缓一时之追逼,即缓一时之死亡。予一分之宽仁,即予一分之生路……”情词恳切,感人肺腑,皇上准奏。遂使江南灾区百姓在大灾之年得以安养生息。大明政权刚建立,倭寇就开始危害东南沿海地区。嘉靖中期,倭寇越发猖獗,沿海人民的生命财产遭受了极为惨重的损失。虽然明军不断抗倭,尤其抗倭名将戚继光、俞大猷等,于嘉靖四十年(1561年),分别率领训练有素的戚家军和俞家军,经过三年浴血奋战,将绝大多数的倭寇予以歼灭。但逃亡到远海岛屿上的余孽,继续危害沿海部分地区达60年之久。曹在江南巡抚任上,审时度势,针对倭寇余孽和陆地匪患两害并存的混乱局面,给皇上上了一道长达数万言的名叫《扶吴疏草》的奏章后,先坐镇句容(今江苏省句容县城),把数县中的土匪清剿干净,解除了后顾之忧;继而于崇祯三年(1630年)冬,亲自领兵,不畏惊涛骇浪,冒着霜雪,远渡重洋,直捣倭寇巢穴,将寇首天皇(倭寇头目的绰号)、大王等,一一戮杀,使持续了二百多年的倭患得以彻底铲除。曹的剿倭战略可与孔明的“思惟北征,宜先入南”的伐魏战略相比翼。在剿倭战役中,因战船上装载的给养有限,于是,曹下令官兵同吃同住,任何人不准搞侈奢浪费,违者即刻严惩。其更是以身作则,每顿饭只许有一个好菜,如果有两个好菜,便拒绝用膳。将士生了病,曹像对待儿女一样,关怀备至。因此,在作战时,万众一心,英勇杀敌,并迅速获胜。当曹带兵凯旋归来时,崇明百姓们欢呼雀跃,夹道迎接。他们从未见过这样大的官亲自领兵剿倭,一致赞叹说:“二百年来仅见此牙纛(古代军队中用象牙装饰竿子的大旗)按部之迹,公真可谓知兵矣哉。”将士们给曹修建祠堂,竖立《大中丞曹公生祠碑》,请著名的大书法家、大画家、曾任南京礼部尚书的董其昌,撰文画像,将曹当神敬之。董其昌在碑文中写道:“……公所居唐、邓间,即忠武侯把膝南阳故处……公之治吴,与武侯治蜀,恩威无异。此方将士尸而祝之,社而稷之者,又宁有异也?!……”将曹与诸葛亮相提并论。
  在明立国后的二百六十余年中,文官能建武功者,曹当首屈一者。故于崇祯四年(1631年)升任曹为兵部右侍郎。任命刚下达,皇上又派太监特召曹速入京都,在金殿平台赐座,询句对付关外清军方略,曹讲了十策,受到皇上称赞,赐白金二十两和鞍马及绸缎衣料等。时值清军围困遵化,战事吃紧,而蓟辽总督一职又空缺,吏部推荐数个人选,皇上俱不准,特命太监于崇祯四年七月二十二日晚上二更天,将手敕(皇帝亲笔写的诏书)送到曹家中,任命曹为蓟辽总督。并授尚方宝剑,行京外天子之权。当时曹已就寝,起床接诏后,即刻星夜离京都赴任。皇上下旨,鸣炮为曹送行。皇上用任命宰相那样的庄严仪式对曹委以重任,这在明史中,实乃少见。曹一到任,便饮血誓师,用酒肉犒赏将士,严惩违犯军法者。有一道级运粮官,自恃官场有人庇护,多次运粮误期,曹下令将其处斩。行刑时,运粮官大声呼喊:“我有书”,拿出了相国某(此相国是明末的高级官员,而不是宰相。因洪武帝废除宰相后,其子孙沿袭祖制,朝廷中一直没有设宰相)和与曹同榜举人某的讲情书信,曹看后把书信扔到地上说:“我以国家安危为重,决不能徇私情。”遂将其斩首。于是,全军上下,人人震惊,个个奋勇。曹更是身先士卒,披坚执锐,冒着矢石,亲自擂鼓,指挥战斗。白天拼死防守,夜晚进行偷袭,与清军在遵化城血战了几进几出,终获全胜。在整个战役过程中,凡险要之处,曹必身到、足到、口到,一丝不苟检查督导。并把判断出的敌方军事动向,密报皇上,让它城明军及早防御。致使清军无隙可乘,罢兵而退,东北边境得以稍安。
  天启年间,太监魏忠贤在朝专权,杨涟、左光斗等很多大臣得罪魏而遭惨祸,曹对魏非常痛恨。曹任东兖兵备副使时,各省追随魏的死党都在忙着筹款为魏建祠,称颂功德。当他们让曹捐款时,曹分文不捐。当祠堂兴工上梁时,官吏们都去庆贺,惟曹不去。当魏的檀香木雕像站立在船头上出京向南方巡游时,巡抚、巡按、布政使、按察使、道员、知府、知州、知县等大小官员,皆依次摆香案跪拜,惟曹不拜。曹下属的一名老吏,跪在地上哭着劝曹说:“人大这样做,是要招来大祸的,还是随大溜吧!”曹将他搀扶起来,笑着给他说:“你对我的爱护我很感激,可是,你要知道,我自从开始做官,就已经把身家性命交给皇上了,我只能跪拜皇上,纵然掉脑袋,也决不去跪拜一个太监。”说罢,进入公署内对夫人吕氏诀别说:“你多保重,把孩子们照看好,魏随时就会让锦衣卫来谋害我,我誓死保持自己洁净的身躯。”崇祯登基后三个月,魏忠贤畏罪 ,为魏筹款建祠的官员皆被诛之,惟曹不附权贵,受到皇上表彰,并赐御宴,以示殊荣。
  皇上还特别指示吏部说:“曹是忠臣,此忠臣当大任之。”遂升曹为陕西按察使。然而山东父老挽留曹不让离去,经皇上应允,改任曹为山东按察使。刚上任一个月,又升任曹为江西布政使。当皇上得知江南巡抚一职空缺时,便又指使吏部说:“非曹不可”。于是,曹的江西布政使未到任,遂于崇祯元年(1628年)九月二十日就任了江南巡抚之职,并兼任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曹一年内连升了三次官,明史中尚无他例。
  曹任蓟辽总督时,皇上派太监邓希诏当监军。前任总督对监军出城迎接,设宴款待,而曹不效仿。当曹的下属们劝其照老规矩办时,曹面带怒色说:“在魏忠贤那样专横的太监面前我就不屈服,我能惧怕他个邓希诏吗?!”由此邓对曹产生怨恨。进而相互上奏章达50疏指控对方。曹参邓犯有“五罪”、“九奸”、“十六怒”,甚感出恶气,而邓越发恼恨。因二人一个是皇上的内待亲信,一个是皇上器重的大臣,故皇上态度含糊,不予明断。于是,曹便, 气请求辞官回乡养老。多次请求后,皇上无奈,只好许可。曹遂于崇祯五年(1632年)十月辞官还乡,离任时,除把军饷如数交给继任总督傅宗龙之外,还将自己的傣禄全部捐给了边关将士。
  曹回到唐县后,居住在城关大槐树口南边约80米外,其后花园有一眼吃水井,被人们称之谓曹井。当时,地方上匪患严重,有股匪徒攻破了某乡寨,烧杀抢劫。唐县知县因收受匪之贿赂,既不剿匪救民,又不上报匪情,曹因指责知县的渎职行为而与其发生矛盾。曾经给运粮官讲情的相国某和提升到通政司任通政使之职的那位举人,因仇恨曹当年没给他们面子,便乘机对曹进行报复。他们唆使知县反咬一口,诬陷曹与匪有染。曹与知县俱向朝廷控告对方,那位通政使只转吴知县的控告,而将曹的控告悉以扣压。知县有咎却逃避治罪,而曹无辜竟受到诽谤,曹极其愤慨。当曹看到李自成、张献忠领导的起义军席卷全国,明王朝彻底崩塌。遂于崇祯十年(1637年)四月十一日挥剑自尽,卒年五十二岁(1585——1637年)曹卒之后,夫人吕氏(封淑人)相继卒殁。
  史料中未见曹纳小妾,终身妻室仅显吕氏一人而已。曹有子七人。长子凤祯,崇祯癸酉科(1633年)举人,曾随父在蓟辽参与军事,其谋略无不奇中。回唐后从不自夸,深受邑里敬重。当李自成起义-战到唐县境内时,其向宁南侯左良玉献策,未被采纳。义军攻占县城后,其被捕捉,因拒绝投降而被杀。著有《霞园诗集》行世。次子凤翀、三子凤惠、四子凤图,均系清代庠生。五子避家难改姓鲁,为弘光(南明福王的称号)时将军,在抗击清军时阵亡。六子凤玺,顺治庚子科(1660年)举人。公元1673年考授知县,改任许州学政,赠文林郎。七子凤鸣,从事学习儒家经典。曹有孙十六人,仅凤玺就有七子,具有清代庠生。凤玺次子世璞,天资颖异,读书一览成诵。康熙癸酉科(1693年)考中举人,康熙甲戌科(1694年)考中进士,任黄梅知县。公元1702年任科举校阅试卷房官,很多品学兼优的入仕者均是由他选拔的。
  曹家自明至清,四世居官,都是靠奋发读书步入仁途的,这种自强自立的优良传统,至今仍是很可贵的。清代时,唐县城关内,在大十字街立有都御史曹文衡、赠都御史曹伦、赠都御史曹三俊的祖孙父子中丞坊(俗称大牌坊);在东门大街立有曹文衡的布政坊;在所署西立有曹三俊妻常氏的贞节坊;在大街立有曹凤祯的举人木坊等,对曹门予以旌表。古人有句名言说:“死而死则鬼之,死而生则神之。”曹文衡虽然逝世四百年了,但他的事迹与风范将永远为人们所敬仰。
同年(公元1585年)出生的名人:


同年(公元1637年)去世的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