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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镜清

[公元1887年-1948年]

张镜清为[公元1887年-1948年]

  张镜清(1887-1948),又名张汝海,山东福山县陌塘村人。生于贫若农民家庭,7岁丧父,后由伯父带到烟台,依靠母亲做针线活和伯父做木工的微薄收入读私塾6年。
  光绪二十七年(1901),张镜清到烟台洪昌盛杂货店学徒,历任店员、记帐员、采购员,1913年提升为副经理。他根据当时国内商业发展形势,提出商店迁到东北发展的建议,得到股东们的赞同。1914年,张镜清等5人携带股金银2万两,到黑龙江省黑河镇筹办洪昌盛分店,经营布匹、估衣、洋货和日杂用品等。他们还从俄国购进纺织品,在当地加工成各式服装,批发零售。同时,他们按季节带商品到山区、矿山销售,并采取赊销记帐,或以土特山货、皮张沙金换货的灵活办法,使经营日盛,10年间资金增至11万元(银元)。1927年,中俄边境贸易呆滞,经营状况日渐衰退,洪昌盛分店关闭。翌年春,为摆脱困境,张镜清与股东商定将商店迅速南迁。他亲自到天津、沈阳、哈尔滨、齐齐哈尔等地考察市场情况后,提议到有发展前途的黑龙江省会齐齐哈尔开设百货商店。总经理谭玉山认为,张镜清有胆识,懂经营,会管理,便推荐他任齐齐哈尔拟建商号的经理。
  1929年春,张镜清、解明三等人到齐齐哈尔,筹建洪昌盛百货商场,商场地址在南大街(今卜奎大街,原第二百货商店址),当年10月正式营业。商场营业室内有12条电送机,从售货部直通会计室传送货款票据。商场还附设西装加工、订做皮鞋、承做中式服装工场;对钟表免费保修一年;有的货物可先试用后购买,短期内可退换。凡售出商品一律用印有洪昌盛商场标识的包装纸、盒,以起到宣传作用。张镜清善于用人,他的得力助手解明三会俄语,精通商业管理;解辅芝通晓日语、朝鲜语,有东洋经商经验;宋咸久常驻天津、上海及日本国,负责外采业务。张镜清还非常注意培养青年店员,采取从社会招考办法招收新店员,并免费供给学习用笔墨纸张。店员统一店服着装。张镜清还制定明确的场规,赏罚严明。他要求店员对顾客有礼貌,热诚服务;对同事精诚团结,维护商场信誉。他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副经理麻真卿违犯场规,被逐出商常1932年,张镜清当选为伪满黑龙江省总商会常务委员。1935年,他参加伪满省实业厅组织的赴日本参观团,在东京、大阪等地会见了三菱、三井等各大公司经理。1937~1941年,洪昌盛商场名扬东北,几年获利达100万元。此为洪昌盛的黄金时代。张镜清十分注重以主业带副业,以工富商,除百货业外,还开设粮栈、油坊等企业。
  1940年夏,张镜清个人在龙华路买得56间旧门市房,后被日本某株式会社强行收买,所得纯利6万元理应归张镜清本人所有,但他却将此款全部交洪昌盛公有。同年7月,日伪当局公布“价格临时措置法”,限制经商者必须按公定价格出售商品。但货物卖出去,就买不进来,商品流通滞阻,使商家无法维持经营。1942年夏,张镜清开设昌记油坊,自任监理。到1944年冬,昌记油坊因原料受到控制,经营萎顿,又因无力缴纳40万元附加捐,油坊经理李晓生和张镜清都被关押,后经多方挪借凑足捐税,才算了事。至1945年5月1日,洪昌盛百货商场因货源缺乏和无力负担重捐,被迫停业。
  齐齐哈尔市解放后,洪昌盛店址借给中共西满军区后勤部,临时成立嫩江商场,处理一批军用物资。任务完成后,向洪昌盛支付租金时,张镜清说:“共产党、八路军解放了中国人民,军队使用几天场房,我们不能收钱,就当拥军贡献吧。”1946年12月,齐齐哈尔市政府为发展经济,繁荣市场,在洪昌盛原址成立联合商场,每月付给洪昌盛租金1万元(东北流通券),由张镜清代收,作为给各股东及有关人员生活费用。
  1947年5月8日,联合商场发生巨大火灾。受灾后,市政府组织捐款支援救灾。同年6月8日,恢复营业。7月,张镜清因患食道癌病情加重,由家属陪同去哈尔滨治疗。1948年5月,张镜清去世,享年61岁。(齐齐哈尔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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