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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佳·恒文

[清][满洲正黄旗]

乌佳·恒文为[清][满洲正黄旗]

  恒文,乌佳氏,满洲正黄旗人。雍正初,以诸生授笔帖式,四迁兵科给事中。外授甘肃平庆道,再迁贵州布政使。乾隆初,方用兵金川,恒文奏言:“兵贵神速。臣官甘肃平庆道时,见提督以下诸营,或三之一,或四之一,择勇健者,名为援剿兵将,备预定旗帜器械,及奖赉诸项亦预存。贵州乃无此例。本年四川调兵二千,迟至六日方得起程。请仿甘肃例预为计,提督驻安顺,设重兵,请於府库贮银五千待用。”既又疏上行军诸节目。上嘉其能治事,移直隶。
  十六年,擢湖北巡抚。疏请采汉铜广鼓铸,请增筑武昌近城石堤,请停估变省城道仓空廒、备贮协济邻省米石,均得旨允行。十八年,署湖广总督,移山西巡抚。二十一年,擢云贵总督。二十二年三月,疏劾贵州粮道沈迁婪索属吏,鞫实论斩。恒文与云南巡抚郭一裕议制金炉上贡,恒文令属吏市金,减其值,吏民怨咨。一裕乃疏劾恒文-败检,列款以上。上命刑部尚书刘统勋会贵州巡抚定长即讯,得恒文令属吏市金减金值,及巡察营伍纵仆婪索诸事,逮送京师。上责恒文;“为大臣,以进献为名,私饱己橐,簠簋不饬,负恩罪大。”遣侍卫三泰、紥拉丰阿乘传就恒文所至,宣谕赐自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