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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树楠

[公元1851年-1936年]

王树楠为[公元1851年-1936年]

  王树楠(1851~1936)字晋卿,号陶庐老人。新城(今高碑店)邓庄村人。出生于书香门第,受家学影响,自幼勤读好学。清同治十年(1871)取拔贡,曾在保定莲池书院受业于学者黄彭年,经黄推荐,被聘为光绪《畿辅通志》分纂。光绪二年(1876)中举人,曾在冀州信都书院任主讲。
  光绪十二年(1886)中进士,被派任户部广西司主事。经自己申请派任四川青神县知县,光绪十三年(1887)到任,在任内兴修水利,抑制豪强,颇有政声。期间还调四川省协助主考官办理乡试科举,兼理眉州知州、彭山县知县。光绪十六年(1890)调署资阳县令,政绩卓著,于光绪十八年(1892)保荐为“卓异”。十九年(1893)调署新津县,同年底即调富顺知县。未久又调补铜梁县。因事革职。投两江总督张之洞,被聘为幕宾,不久受命从上海解运军火到甘肃,被陕甘总督陶模聘入幕府专办折奏,并保荐其开复原职。次年,命署中卫县。到任后,赴安宁堡实地踏勘,解决水利灌溉问题。施工期间,他将县衙迁到现场办公,与百姓同作同息,经四年努力竣工。从此渠水畅游,荒废之田成为沃壤。后任庆泾固道(今甘肃东北部、宁夏南部),调署兰州道。
  光绪三十三年(1907),调任新疆布政使。到任后大力开展调查研究,熟悉边情,深入调查少数民族生活状况。创立新章,统一官制度量衡,重定《南疆粮草章程》。为改革金融币制,设商务总局于省城,设立新疆官钱总局。主持办邮政局,禁用沙俄邮票,收回邮政主权。大力兴办实业,主要发展以独山子石油矿为主的矿业,力图建立新疆的近代石油工业,以开辟地方财源, 洋油倾销。还大力发展桑蚕丝织业,使其成为南疆一大财政收入利源。重视发展教育,从内地聘请一批教师,到省府高等学堂任教,并在南北疆重要城市分设初等学堂。辛亥革命前,王树楠弃官还乡。晚年主要居住在北京,1914年被清史馆馆长赵尔巽聘为总纂。1925年,日本文部省组织“东方文化事业总委员会”,王树楠为该会委员,以日本退还之庚款作为经费,聘请国人续修四库全书提要。1928年应张学良之聘,出任沈阳萃升书院主讲,1930年回北平(今北京)。“九一八”事变后,王树楠愤而辞去东方文化会所任职务。之后,王树楠与张国淦等人合作撰写《河北通志》数十卷。逝于1936年2月,葬于北平西郊红山口龙背村。
  王树楠倾心著述,早年协助定县王灏《畿辅丛书》约200种,还著成《孔子大戴礼校正补注》、《尔雅郭注异同考》等训诂类著作。进入仕途后,从政同时,著成《彼得兴俄记》、《欧洲族类源流考》、《希腊春秋》、《希腊学案》等。任新疆布政使后,主持创建新疆通志馆,三年间编纂成《新疆图志》,并亲撰《国界志》、《山脉志》、《兵事志》、《访古录》、《礼俗志》、《道路志》、《土壤志》等。《新疆图志》是一部较完备的通志,全书除卷首外,共116卷,约200余万字。志书根据新疆的特点设置了《国界志》和《交涉志》,记载了新疆和俄、英的外交关系,特别是沙俄侵占我国领土的过程。
  王树楠亦曾参与修纂《奉天通志》、《东三省盐法新志》、《冀县志》、《新城县志》、《法源寺志》等志书。诗文集有《陶庐文集》、《文莫室诗集》、《陶庐诗集》、《陶庐诗续集》、《陶庐老人随年录》等,并有书画传世。一生著述53种、680余卷。
  来源:保定市地方志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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