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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允武

[明][?-1584年]

叶允武为[明][?-1584年]

  叶允武(?~1584?),字健庵,江苏山阳人。明神宗万历十一年(1583)癸未科武举会试第一人,一说万历二十一年(1593)癸巳科武举会试第一人。
  叶允武的祖上叶淇,字本清,景泰五年(1454)进士。据《明史》记载,天顺初年,叶淇受石亨的诬陷,下吏部接受考讯,因查无实证而放还,被降为武陟知县。宪宗朱见深即位后,叶淇累官至大同巡抚。孝宗朱皊樘登基,叶淇被召回京师受到重用,官至户部侍郎。弘治四年(1491),又代李敏为户部尚书,不久又加太子少保衔。
  当时哈密国为吐鲁番占据。镇守大将请求朝廷发给其遗民粮食,准许在内地安置。叶淇不同意,以为“是自贻祸也”。遂将奏折扣留不报。又有奸诈之民为了巴结皇亲国戚,有意将大名之地辟为皇庄。叶淇知道后,责令归其地方官管理。太监龙绶曾向孝宗建议开银矿,叶淇又持反对意见。随即龙绶又请求将长芦之地价值两万的盐卖给两淮,以供织造经费,叶淇又极力反对,而这次皇帝竟不采纳。
  叶淇历事四朝,在户部六年,以耿直率真,忠于职守闻名朝野。他善于理财,能为国家珍惜钱财,做到物尽其用。每次朝廷商议用兵,叶淇总是持反对意见。他在任时只有一次比较重大的改革,即批准了两淮的商人可以用银钱代替粮食,这样,盐税的征收骤然增至百万。弘治九年(1496)四月,叶淇被任命为文举廷试读卷官,读卷时,他忽然一阵头晕目眩倒在皇帝面前,事后叶淇只得乞求养老还乡,归乡后去世,皇帝特赠太子太保。
  叶淇的侄曾孙叶恩,也就是叶允武的父亲,字永锡,嘉靖二十九年(1550)进士。先为榆次知县,后改归安。任上,叶恩不畏强徒凶暴,敢为民做主,浙江一带的百姓都称他为“铁面”。后又因政绩突出被提拔为河南道御史。当地有一位皇亲姓茅,他仗着跟皇族沾亲,便在家乡飞扬跋扈,无恶不做。叶恩知道后,一连向朝廷上7本奏折,-茅某的不法行为,直到茅某受到法律制裁为止。河南有一宦官,隐藏包庇为害一方的一群强盗,抚按知道这伙强盗的后台硬,便不敢过问。叶恩却甘冒丢官的危险上奏论之。嘉靖三十三年(1554),右佥都御史李天宠代兵部尚书王抒巡抚浙江。是时,倭寇大肆洗劫绍兴,侵犯嘉善,围困嘉兴,骚扰秀水、归安,官军连遭败绩,朝中宠臣严嵩的党羽赵文华上疏诽谤李天宠嗜酒废事。叶恩以为李天宠坐失战机,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也--,嘉靖帝大怒,命逮捕李天宠下狱,不久将其处斩。叶恩以耿直敢言,不畏权贵而蜚声朝野,同时也遭到一些朝中大臣的猜忌和暗算,-致仕回归故里,不久便病逝家中。
  有关叶允武的史料不多,只在《淮安府志》其父叶恩的传记后面记有以下内容。“叶允武,字健庵,邑廪生时有文,例得入武闱。允武后中万历十一年武进士第一。”另有版本记载:“叶允武中万历癸巳科(万历二十一)武会元,未仕卒。”笔者以为,癸巳当是癸未之笔误,且癸巳科不是武举会试年。但这则记录却印证了一点,即叶允武中武状元后不久就去世了(“未仕卒”)可以说他是明朝武状元中最短命的一个。 同年(公元1584年)去世的名人:

余有丁 (1526~1584) 浙江省宁波鄞州区
李春芳 (1510~1584) 明朝首辅,明朝兴化三相,明朝状元 江苏省泰州兴化
刘庭兰 (?~1584) 福建省漳州市漳浦县
郑世威 (1503~1584) 福建省福州市长乐
朱衡 (1512~1584) 江西省吉安市万安县
赵镗 (1513~1584) 浙江省衢州江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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