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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仲容

[公元1903年-1963年]

尹仲容为[公元1903年-1963年]

  尹仲容(1903~1963),名国墉,字仲容,流光岭人。尹少时就读其母创建的南昌正蒙女校,民国14年(1925)以第二名毕业于南洋大学电机工程系。先后二次供职交通部电政司,将一向分设的邮政和电信、电信局和电台合并;收回外商控制的沪(上海)一烟(烟台)一沽(大沽)水线;筹建9省长途电话网。初展才识。工余从事著述;编纂出版了《吕氏春秋校辑》、《电磁学》、《工程数学》等。 民国25年,尹出任建设银公司协理,主持民营给水与电力投资开发。筹建和改进了西安、南昌、汉口等城市的水电设施。民国38年4月,尹随国民党政府迁居台湾省台北市,任台湾当局中央信托局局长兼生产事业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面对濒临崩溃的台湾经济,尹定下四项原则:“增加生产,促进贸易,开发资源,节约消费。”优先发展最关民生的纺织、肥料、电力工业,并以此作为现代化工业的起点。1953年7月,尹兼任经济安定委员会下属工业委员会召集人,主持制定台湾工业发展计划,以促使工业委员会成为推动台湾工业发展的设计、筹划、筹措资金、推动设厂的机构。1954年5月,尹任台湾当局行政院政务委员兼经济部长,并兼任前职。对改善工业生产环境,扶植公、民营企业;改善投资环境;吸引外资、侨资;拓展对外贸易,采取了一系列的重大措施,使台湾经济走出困境。1955年11月,尹涉嫌扬子公司贷款案,辞去所有职务,出庭应诉。因向慕清末外交官郭嵩焘(字筠仙)兼具华夏文化修养、欧美民主科学精神,应诉之余,广泛收集资料,编纂《郭筠仙年谱》。 1957年8月,扬子公司贷款案大白,尹被重新启用。台湾当局先后委以行政院经济安定委员会秘书长、外贸委员会主任委员、美元运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台湾银行董事长等要职,主持制定台湾《加速经济发展计划大纲》。在对外贸易中实施单一汇率,取消外贸限制;在工业生产中扩大民营范围,维护自由竞争;在信贷投资方面,集中投资于少数制造业,使之成为经济起飞的带领力量;控制消费品生产的投资,使每一分钱的支出,都能增加经济起飞的力度。台湾经济发展,成为亚洲“四小龙”之一,尹作出了巨大贡献。台湾工商各界称尹为“台湾的‘欧哈德’”、“台湾经济之父”。 尹性情笃挚,廉洁白守,兼职不兼薪,不支出差补助费,不修置房屋家具。在对日贸易中,日方给予40万美元的佣金,尹涓滴未取,悉数留作公用。1963年1月病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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