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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鹊应

[清][公元1877年-1900年]

沈鹊应为[清][公元1877年-1900年]

  沈鹊应(1877-1900),字孟雅,福建侯官(今福州)人。清代爱国名臣沈葆桢之孙女,“戊戌六君子”之一林旭的妻子,在林旭戊戌变法失败就义后,服毒自尽。父沈瑜庆,同光派闽派重要诗人,长期身任要职,曾官至贵州巡抚,功名在沈葆桢诸子中最盛。母郑夫人是林则徐小女林金鸾与郑葆中(月庭)之女。沈鹊应能诗擅词,现存《崦楼遗稿》(附《晚翠轩诗集》后),存诗29首,词35首。
  沈鹊应是沈瑜庆的长女,两岁时,祖父沈葆桢尚在两江总督任上;11岁时受业于同光派闽派首领陈衍,因“陈衍六姊为沈葆桢长子玮庆之继室”,鹊应故称陈衍为三舅。沈鹊应不仅容貌英爽,而且天资聪颖,深得父亲喜爱。少女时代的沈鹊应在良好的家风、优裕的环境中成长。
  婚姻1891年,沈瑜庆改官道员,总办江南水师学堂,同年返乡省墓。此时,沈瑜庆正为长女择婿,听说家乡有个神童林旭,颖绝秀出,聪敏过人。沈瑜庆从林旭塾师处看到他的文章,“异其博赡”;陈衍也认为“才士难得”。加之林旭是林福祚之孙,林际平之侄,沈瑜庆更视之为不可多得的人选。林福祚,字畴九,传在循吏,道光己酉(1849)举人,以办团练著有劳绩,任安徽东流知县,颇有政声。沈葆桢总督两江时,对之甚为器重,曾打算上疏举荐之。尤其是林福祚平反了东流“王黄之狱事”,名扬江皖。此狱事在林旭的《述祖德诗》、林纾的《畏庐文集·林明府政略》以及《闽侯县志·林福祚传》中均有记载。林际平系林福祚三子,原名百,字戟卿,传附于林福祚之后,同治癸酉(1873)举人。林际平官至知县、知州,早年与沈瑜庆相友。林旭父母早丧,家境贫寒,赖叔父抚养成人。林旭曾写有《得三叔父书》一诗,诗中有“跪读三四遍,涕下不能收”等句,可见林旭对三叔父林际平感情之深。林旭出众的才华,加之祖父辈两代之谊,沈瑜庆遂于1892年10月以女鹊应妻之,并赘于金陵。
  婚后不久,林旭返闽参加癸巳(1893)乡试,得中解元。随后入都参加甲午、乙未会试,均告失败。失意之余,林旭发愤为诗,并追随康有为参与变法维新活动。1894年沈瑜庆入张之洞两江总督府,总办筹防局,其时,同乡陈书被聘入筹防局。1896年,沈瑜庆榷盐大通,陈书仍参其幕;林旭则奔走于京、皖之间;沈鹊应仍从其父居长淮。从1894年至1898年间,林旭、沈鹊应夫妇师从陈书,言诗论词,从事诗词创作。据林纾《剑腥录》记载,林旭并不担心自己的生死,只是挂念“娇妻尚在江表,莫得一面,英烈之性,必从吾死,不期酸泪如绠”。林旭死后,沈鹊应曾写过一副挽联,表达心志:“伊何人?我何人?全凭六礼结成,惹得今朝烦恼;生不见,死不见,但愿三生有幸,再结来世姻缘。”据说,她曾经以仰药、绝粒等方式殉夫,最后还是因哀毁过度,于1900年4月香消玉殒,年亦24岁,无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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