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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仲质

[明]

刘仲质为[明]

  刘仲质,分宜西矶岗人。明初,为宜春训导,被推荐入京任翰林,奉命校正《春秋本末》。洪武十五年(1382),升任礼部尚书(正二品),主管全国的文化教育、典章制度,制订了一套释奠礼仪,颁行天下。提倡尊孔,曾陪同皇帝一道祭孔庙,立学规十二条,颁行全国。又奉令颁发汉朝刘向的《说苑新序》,全国各个学校均讲读。是年冬天,改任华盖殿大学士。后因事贬官,任御史。年老返乡。为人厚重笃实,博通经史,文章典雅,著有《校正春秋本末》。
  来源:分宜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