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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其芬

[公元1928年-2000年]

李其芬为[公元1928年-2000年]

  李其芬(1928-2000)海南省万宁市礼纪镇禁山村人。幼年时在村里私塾读书。1943年3月参加琼崖纵队3支队2大队6中队,历任战士、副班长、班长、曾参加多次战斗。1947年4月随小分队调往琼纵队前进支队新民队,参加开辟白(白沙)保(保亭)乐(乐东)根据地斗争,尔后转战乐东番阳、万冲一带,在战斗中多次立功受奖。1947年6月参加中国共产党,同年11月到5总队政治部学习。1948年3月调任5总队13支队支部书记、政务员。1948年10月任5总队4团1营3连指导员,曾先后参加攻打海尾、乌烈、保平等敌据点。1949年10月调任5总队6团2营党支部书记。
  1950年5月至1952年12月在海南军区独立27团1营当副教导员、政治处直工股长。解放初期,他参加陵水剿匪,后随部队驻守榆林港。1952年,他所在的部队改编为林业工程第一师,先后任文昌县垦殖所政工股长、所党委委员,陵水县国营南林垦殖场党委书记、陵水县县委委员,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人大代表。
  1957年,李其芬奉命归队。1958年2月在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政治干校学习,尔后,调任132师385团2营政治教导员、群工科科长、万宁县人武部部长,被授予少校军衔。1965年调任昌江县人武部政委。1970年11月,调任保亭县人武部政委、县委常委、通什军分区党委委员。
  1976年6月至1990年8月,先后在陵水县任革命委员会副主任、县委常委、县政协第一、二、三、届主席,县政协《陵水文史》编委会主任。此期间,还曾任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政协常委、海南省政协委员。在县政协工作期间,主持《陵水文史》共4辑,撰写《陵水县人民政协志(初稿)》(1980年-1986年)共5.7万字。并参与陵水县黎族苗族社会历史文化遗产的发掘研究工作,亲自撰写文史资料稿件。其中,与人合作写的《陵水黎族风土见闻录》于1995年获全国政协文史资料优秀图书奖。卸任县政协主席后,曾任县地方志编撰委员会顾问。1990年离休,享受地专级待遇。
  来源:中共海南省党史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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