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台湾 香港 澳门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安徽省> 宣城市> 广德人物

姜洪

[明]

姜洪为[明]

  姜洪,字希范,安徽省广德县人。成化十四年进士。除卢氏知县单骑劝农桑。民姜仲礼愿代父死罪,洪奏免之。征拜御史。生平孝宗即位,陈时政八事。历诋太监萧敬,内阁万安、刘吉,学士尹直,侍郎黄景、刘宣,都御史刘敷,尚书李裕、李敏、杜铭,大理丞宋经,而荐致仕尚书王恕、王竑、李秉,去任侍郎谢铎,编修张元祯,检讨陈献章,佥事章懋,评事黄仲昭,御史强珍、徐镛、于大节,给事中王徽、萧显、贺钦,员外林俊,主事王纯及现任尚书余子俊、马文升,巡抚彭韶,侍郎张悦,詹事杨守陈。且言指挥许宁、内官怀恩,并拔出曹辈,足副任使。他所陈,多斥近幸,疏辞几万言。帝嘉纳之。为所斥者憾不置。
  弘治元年,出按湖广,与督漕都御史秦纮争文移,被劾。所司白洪无罪。刘吉欲中之,再下礼部会议,遂贬夏县知县。御史欧阳旦请召还洪及畅亨等,不纳。迁桂林知府。瑶、僮侵扰古田,请兵讨平之,擢云南参政。土官陶洪与八百媳妇约为乱,洪乘间翦灭。历山东左参政。
  正德二年迁山西布政使。刘瑾索贺印钱,不应。四年二月,中旨令致仕。瑾诛,起山东左布政使。七年以右副都御史巡抚山西,未满岁卒。
  洪性廉直,身后丧不能举。天启初,追谥庄介。2016年11月姜洪牌坊被列入宣城市市级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