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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佩琦

[公元1911年-1993年]

葛佩琦为[公元1911年-1993年]

  葛佩琦
  (1911~1993年)原名葛畔珩,仁兆淖泥沟村人,幼年家贫,1933年靠勤工俭学考入北京大学物理系。1935年“一二·九”运动时为北京大学学生会副主席。1938年,秘密加入中国共产党,并接受党组织委派长期在国民党军队做-、情报工作。但全国解放前夕,失掉组织关系,以“党外人士”被安置在中国人民大学任教。1957年春,校党委三次邀他参加党外人士座谈会。5月24日,他就党委密切联系群众,党员干部不能生活特殊化,要努力克服主观主义、宗派主义、官僚主义,向党委提出批评意见。5月27日,学校内部刊物《人大周报》断章取义,刊出他的“发言”。6月8日,《人民日报》以葛佩琦发表“-”为标题,转载这个“发言”。6月14日全国大小报刊掀起批判葛佩琦的浪潮。12月24日,葛佩琦被逮捕。1959年6月29日,被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1966年,“文革”开始,他再遭厄运,身陷囹圄。1975年3月,经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他由原无期徒刑改为有期徒刑15年。1977年,以在押原国民党县、团级以上的党政军特人员身份宽大释放。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葛佩琦-中央组织部。1980年4月,-同志批示:“指定专人督促有关单位为葛佩琦同志落实政策。”1982年3月,中国人民大学党委作出复查结论:对错划右派问题予以改正。1983年5月,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决定:“恢复葛佩琦同志的党籍,党龄从1938年7月连续计算。”1987年1月,中国人民大学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确认葛佩琦为教授。1993年1月13日,葛佩琦因心脏病抢救无效辞世。新华社所发电讯稿称:“葛佩琦同志的一生,是革命的一生,他刚直不阿,心胸豁达,对革命的信念始终没有动摇过。在冤案平反之后,他以新的姿态投入四化建设,抱病著述,积极参加社会活动,为人民贡献一生。他严于律己,宽以待人,从不以老革命的身份自居,始终保持一个革命者的本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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