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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济

[明]

周济为[明]

   周济,字大亨,明前期河南洛阳人。他为官清廉正直,善于处理矛盾。
  永乐年间,周济中举人,并入太学,任都察院御史。宣德年间,任江西都司断事,又补湖广。正统初,他被提拔为御史、大同镇守。当时大同地方官员非常骄横,明英宗命周济严加惩治。为摸清这些官员的罪证,周济化装为卖薪人混入官府,彻底了解恶官们的犯罪事实,将他们绳之以法。
  后来,四川发生官员相互冲突甚至仇杀的案子。英宗令周济督率官兵前往镇压。周济认为,朝廷对边远地区土人应首先采取安抚政策,不应直接发兵征讨。英宗听从其建议,并派周济到四川安抚调停。矛盾最终得到解决,没有造成大的混乱。
  正统十一年(1446年),周济出任安庆知府。当时,正值发生饥荒,民不聊生,甚至发生卖儿卖女、人相食的惨剧。百姓纷纷逃亡,四处流浪。周济到任后,开仓赈灾,解救饥民,并下令禁止买卖子女。他还向朝廷上疏,请求免除此地两年租税,以帮助当地生产的恢复和发展。由于周济采取了一系列及时有效的措施,救活了许多饥民。待经济有所恢复,周济又下令改革当地一些陋俗,制定婚丧嫁娶等制度,禁止铺张浪费,违者严加处罚。短短几年,安庆一带风俗为之大变。
  周济为官正直,爱民如子。饥荒之年,曾发生饥民聚众哄抢富豪地主家粮食的事件。富豪诬之为盗劫,上告官府,要求严惩。周济认为百姓因饥饿才发生此类事,他宣布,百姓拿走富家粮食,应如数上报,由政府代为偿还。正因为如此,周济去世后,官民纷纷停市巷哭,以纪念这位清官好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