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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彭龄

徐彭龄为

  徐彭龄,字企商,青浦镇人。家境清寒,自幼好学,博览群书,文思敏捷,为乡里推崇。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以文行兼优选为优贡生,是年乡试,与邑人张继斋等四人同举孝廉。翌年中进士,旋以公费留学日本,攻法律,与沈钧儒、陆鸿仪同窗友善。卒业回国,任刑部主事。辛亥革命青浦光复后建立县民政署,徐彭龄被推为县民政长。年底发生城北农民抗租风潮,处置不当,于次年初辞职,旋赴北京出任大理院第三庭庭长,办案不怕权贵,不徇私情,秉公执法,深得人心。在审判袁世凯孙子犯罪一案中,力主依法定罪未果,曾愤而以辞职-。后患肺病,心力不济,离职寄寓苏州休养,任职期间廉洁自守,以俸给培养子侄辈。后在张雄伯敦请之下从事律师业务。接受委托的案件,依法认真辩护,不计较酬金多寡。民国18年(1929年)夏,徐彭龄办案赴沪调查,旅途劳累,肺病复发,于9月不治逝世,终年57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