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台湾 香港 澳门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北京> 丰台区人物

赵宪章

[公元1906年-1969年]

赵宪章为[公元1906年-1969年]

  赵宪章(1906~1969)
  赵宪章,名广茂,河北宛平人。出身于中医家庭。民国11年(1922年)考入北京医学专门学校,主攻病理学、法医学。民国14年毕业留校,任助教。民国21年7月起在国民政府-上海法医研究所法医学试验室任技士、技正、主任。家住溧阳路瑞康里。
  民国36年8月,一名中国人被美国兵谋杀,赵宪章验尸取证,在美军军事法庭上,揭示美兵暴行,为国人伸张正义。上海解放后,任上海市公安局-处三科法医股长,兼-上海法医研究所技术顾问,1953年任市公安局治安处技术科科长,兼任公安部公安学院、第一民警干部学校、-法医研究所附设法医训练班法医学教员。
  赵力主检案要到现场,注意“慎始”。提出搜得广,查得深,看得准,验得细,记得清,不忽视任何细小事物、情节与材料。对命案要现场勘查,重视验尸,不放过点滴蛛丝马迹。曾对一具已掩埋近两年的无名尸体进行检验,赵从尸骨的长度、右腿股骨的铜片、上颌缺损的犬齿等,反复检验,确认是名导演石挥的遗骸。赵经办的重大疑案或会检的论点,博得市内外和公安部行家高度评价。
  赵潜心钻研业务,在《中华医学杂志》、《法庭月刊》发表《血痕预备检查在几种试药内最低感应度之比较》等论著,拓展法医学科。1951年为公安部公安学院、第一人民 干部学校编写法医学教学大纲,1953年为-法医研究所附设法医训练班编写《法医学讲义》中的《物证检查》、《现场勘查》等4章。
同年(公元1906年)出生的名人:


同年(公元1969年)去世的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