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台湾 香港 澳门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吉林省> 通化市> 集安人物

谭彦

[公元1960年-2004年,人民法官的杰出代表]

谭彦为[公元1960年-2004年,人民法官的杰出代表]

谭彦
  谭彦是大连开发区人民法院一名青年法官。从1985年大连开发区人民法院筹办伊始,他在开发区工作和生活了近20个春秋,也把自己最美好的青春年华奉献给这片土地。1980处8月,风华正茂的青年谭彦怀着“考一所能当‘法官’大学”的儿时梦想,以全校第二名高考成绩考入吉林大学法律系,走出实现自己梦想的第一步。大学毕业后,他先是被分配在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济庭。
  后因开发区法院筹备急需要人,他又被改派到刚成立不久的开发区法院筹备组。面对艰苦的创业环境和沉重的创建工作压力,这位从吉林省集安市大山走出来的儿子,义无反顾地投身火热的创业生活,在改革开放的前沿经历风雨,在摔打磨练中增长自己才干。
  创业初期,工作与生活环境都很艰苦,住在简易房,外出办公全靠步行,但谭彦并没有被吓倒,交给他的各项工作都做得很出色。在老同志眼中,他是一颗好苗子,与大家朝夕相处,他又是一位好同事。
  法官的职责是公平办案,以自己模范言行维护社会安宁和法律尊严。谭彦时刻牢记自己的神圣职责,在审理案件中,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为钱物所动,不被人情左右,不向恐吓低头,只认清一个公理,法律面前不容有私情。
  他以不能让头顶国徽减色、肩上天平失衡的无私无畏,向人民交了一份满意答卷,被人民群众誉为“铁”法官。他先后曾被区、市、省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杰出法官”、“特等劳动模范”。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央组织部分别授予他“全国法官模范”和“全国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并光荣地被选为党的十五大代表。
  1989年,他被诊断患有纤细空洞性肺结核。面对医生“必须长期全休治疗,否则最多能活5年”的忠告,他以惊人的毅力与病魔进行抗争,用更加忘我的工作实践自己“活着就要工作,死也要死在工作岗位上”的誓言。在1993—1994年,正是在他身患重病的情况下,他审理案件108件,高出全院人均审案件数44%,结案105件,高出人均结案50%,两项工作指标都名列全院第一,而且无一发回改判。
  这一系列数字背后,饱含着一位备受病痛折磨的人付出多么惊人的毅力和代价!他在自己的办公桌上压着美国作家查克·伦敦的一段名言:生命就如一朵火焰,渐渐烧尽自己。但当一个孩子新生了,他就得到一个新的火苗。他深深懂得这句话的寓意,时刻警醒自己的生命要为人民而燃烧,而自己又是这片新开垦土地的新生儿,应以更宽广的双臂擎起照亮未来的火苗。
  谭彦从1989年被诊断身患重病到他去世整整15年。很多被胡锦涛总书记称为“无不为之动容”的感人故事,也大多是发生在这15年中。甚至在他被自己同事带“强制性”送到医院,医生看了他的胸透片后,竟不相信这个人还活着。可医生哪里知道,从法院来时他还开了一天大庭。
  生平经历
  1985年,他大学毕业被分配到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济技术开发区审判庭。
  由于工作过度劳累,1988年后谭彦重病缠身,医生诊断为“慢性纤细空洞性结核”。
  1994年6月,他连续高烧5天不退,还坚持4次开庭,庭审完后才去医院治疗,医生诊后都不想信他在这种情况下还能坚持正常工作。
  1993年和1994年,开发区法院法官人均审判案件74.8件,谭彦审理了108件;人均结案70.4件,谭彦为105件。
  1997年,他又被评为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优秀共产党员。
  2004年11月,谭彦因病逝世,年仅44岁
  个人荣誉
  由于他与病魔顽强抗争,勤奋工作,无私奉献,业绩突出,多次被评为开发区、市中级法院、省高级法院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还荣立三等功一次,他所在的民事庭、刑事庭也多次被法院、政法系统、开发区管委会评为先进集体。
  谭彦为政清廉,爱岗敬业,在身患重病的情况下,他仍然执法如山,认真办案。谭彦被群众誉为“铁法官”,曾荣获“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全国法院模范”等光荣称号。
  他先后被评为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优秀共产党员,大连市优秀共产党员、职业道德建设十佳标兵,辽宁省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首届十大青年卫士等;还当选为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
同年(公元1960年)出生的名人:
同年(公元2004年)去世的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