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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尚忠

[清][公元1722年-1796年]

谭尚忠为[清][公元1722年-1796年]

  谭尚忠(1722~1796),字因夏,一字古愚,号荟亭,清代江西南丰人。其曾祖乐善好施,后家道中落,三代单传而生尚忠。中乾隆辛未(1751)进士。初任户部主事,升员外郎郎中,转监察御史。外放为兴泉永道摄厦门同知,因为洋行陋规案的牵连被罢官。谭尚忠在户部任职时,曾经主持过宝泉局工作。高宗(乾隆)后来了解到宝泉局时,得知谭尚忠秉公无私的情形,于是,又起用他为刑部员外郎。过后又外放为高廉道,升任河南按察使,多次平反冤假错案。调广东,后来,因为奔父丧回南丰时,有百余人跪在驿道左侧,哭泣着给他送行,说:“自从你来到广东以后,我们即使面临饥寒也绝不会再起盗心了。”居丧三年之后,补任甘肃按察使。甘肃多数官员利用粮银捐纳监生以中饱私囊。这种腐败之风相沿已久。后来事情败露牵带出了一大批官员,惟有谭尚忠为官清廉,丝毫无染。因此升任山西布政使。山西旧例安置富户代官家购铜铸币,经管的官吏使用多收少给钱的手段从中榨取好处,富户中因此倾家荡产者数不胜数。谭尚忠了解到这种情形,便下令富户每家一次性拿出五年的购铜款交到当铺,由官家每年取其利息收购旧铜,富民无不感激涕零。不久,升为巡抚,调至安徽。后因事忤逆权臣和坤,以“失察”的莫须有罪名贬谪为福建按察使。后起用为云南布政使,就地晋升为巡抚。当时云南境内私钱充斥,于是,谭尚忠下令设立 铸币局,收购私钱,准予废铜七斤换取官钱一千文,又严厉捕缉偷铸私钱的人,此后,云南的私钱逐渐少了起来。他在云南为官九年,社会安定,风调雨顺,年年丰稔。等到他庚戌(1790)进京朝见君主时云南适逢干旱,云南父老中有人说:“谭公难道连雨都带走了么?”因为耳朵失聪的缘故要求调内用,改任刑部右侍郎。乙卯(1795)典试湖北乡试。乾隆皇帝深刻了解谭尚忠的为人,屡屡对群臣称赞他。仁宗(嘉庆皇帝)眼里也认为他是宰相之才。嘉庆元年(1796)调吏部转左侍郎。不久逝世,终年75岁。
  谭尚忠外表严肃,不苟言笑,看见他的人都会肃然起敬,但他平等待人,极其平和。办事十分原则,不徇私情,弹劾官员不避嫌怨,不畏权势。在福建时屡与总督、巡抚抗争,在云南又屡屡与总督论长短。他经常对他们说:“办事嘛,你们尽管多种花,栽刺的事留给我干,行吗?”为官四十多年,清正廉明,身无长物。他时时告诫子孙不能放纵,要能控制住自己才是事业成功的根本。并亲手制订《五□》约束属下不准多吃多占,奢侈浪费。著有《纫芳斋文集》、《纫芳斋诗集》,书法也浑古有名,自成一家。死后葬于南丰县四十五都黄竹堡,散文家桐城姚鼎为之亲撰墓志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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