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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俊琴

史俊琴为

  史俊琴 女,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巡视员、延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局长,1954年12月出生,1973年4月入党,大学文化。
  史俊琴同志在工作中,克服了常人难以克服的困难,经受住了诸多超乎寻常的挑战和考验,带出了一支“铁军”。2001年,延安市药品监管局成立时,只有一枚公章,史俊琴拿出了家里仅有的3万元作为办公经费。2002年,史俊琴与亲朋好友借100万元垫付了办公楼征地款,建起了延安市食品药品综合办公大楼。史俊琴带领一班人,制定各项规章制度31项300多条,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11年来,全系统500多名执法人员未发生违法违纪现象;全市未发生药害事件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全系统执法人员共查处涉药案件2万多件,没有出现一起错案和行政复议案件。在史俊琴的带领下,延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获得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全国医药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全国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等60多项荣誉。
  史俊琴同志1995年被评为全国医药系统先进女职工,1996年被评为全国先进女职工工作者,2000年被评为陕西省巾帼建功标兵,2005年被评为陕西省食品安全工作先进个人,2011年被评为陕西省优秀党务工作者,2012年被全国妇联评为“创先争优”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