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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光复

[清]

刘光复为[清]

  刘光复(生卒年未详),字贞一,号见初,江南青阳(今安徽青阳)人。明万历二十六年(1598)进士。二十六年至三十三年3次连任诸暨知县,颇有政绩。
  浦阳江纵贯诸暨南北,历代为患,素有“小黄河”之称。光复上任次年,适遇暴雨成灾,埂倒堤决,田淹屋塌,湖民“居无庐,野无餐,立于沟壑四方,老幼悲号昼夜”。光复深入调查,访问长老,摸清沿江地势、水势、埂情、民情,拟订《疏通水利条陈》11条、《善后事宜》34条,提出“怀、捍、摒”相结合治理浦阳江方法。组织湖民培埂修堤,首先在全县田亩最多、受害最频的大侣、白塔两湖,聚集民工,筑成广可行车的堤埂,变原来按户负担为按田亩负担,使田多者不占便宜,一定程度上减轻贫困湖民的负担。把治水实践中制订的《水利条陈》、《善后事宜》等编撰成水利专著《经野规略》,被历代誉为“治谱”和“成规”。今尚存。民众称颂他为“诸暨的夏禹”。
  诸暨令任上,在县公馆旧址创设永利义仓,置义田190亩,储租备赈;明断冤狱,对十数年来未决的“狱案”,实地查访,周密分析,终使沉冤昭雪,真凶伏法;当地向有“停柩”“锢婢”、“溺女”、“同族为奴”等旧习,勒石全县,严厉禁止;为方便民众,重修太平桥,兴建利济桥、茅渚埠桥、会义桥、跨湖桥等。
  卸任后,升河南道监察御史,后因“挺击事”上疏触帝怒,下诏系狱。诸暨百姓周国琳等集数千人呼号阙下,大力疏救,不久获释。光宗登位任光禄寺丞。卒后赠太常寺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