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台湾 香港 澳门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广西壮族自治区> 桂林市> 平乐人物

李时敏

[明]

李时敏为[明]

  李时敏,平乐县人,明景泰四年(1453 年) 中举人,被派到广东信宜县做知县。他为官宽厚、廉洁,卓有政绩,深受当地民众所爱 戴。升为化州知州后,有一年,化州发生严重 自然灾害,上方却催交课税甚紧,时敏说:即 使我催课是称得上能干的,也不能催啊,总不 能逼得民众生活不下去吧? 他把灾情如实上报, 请求免征课税,使得民众度过了荒年。9年后, 时敏升为长芦盐运同知,后患眼疾,请求告休。 时敏历官20载,家无余资,化州人民赞其廉洁, 遂立祠纪念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