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台湾 香港 澳门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广西壮族自治区> 南宁市> 横县人物

何华锦

[公元1922年-1965年]

何华锦为[公元1922年-1965年]

  何华锦(1922-1965),壮族,横县莲塘乡龙田村人。1939年至1940年在横县中学读书,以后在福龙乡中心校和本村小学当教师。1947年1月参加革命工作,组织本村群众,同年5月参加中国共产党, 9月率领群众参加横县起义。后任粤桂边区人民解放军十九团连指导员,随团主力远征十万大山。1948年底,十九团主力回师横县后任莲圣区委副书记、书记,横县县委候补委员。1950年后任横县-秘书、副局长,邕宁专区和桂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处副科长、科长。1955年8月任横县县长、县委常委。
  1955年,横县在农业生产中,发生高指标,高估产,高征购的错误,导致1956年春夏之交,出现农民严重缺粮甚至饿死人的现象,在县委负责人不给救济,不准返销粮食的情况下,何华锦向省委、省人民政府打报告,反映饥荒情况,要求上级过问这件事。省领导机关收到何华锦的报告后,即派人来横县调查,责令横县党政领导立即予以救济,才制止了饥荒的继续发展。
  在反 斗争中, 何华锦被批判斗争。1958年10月1日经区党委整风领导小组批准划为 分子开除党籍,撤销原职务,另行分配待遇较低的工作。
  在定何华锦为 分子的决定中,说他:“诬蔑和攻击党的领导,闹0,与党分庭抗礼,到处散布党委包办一切,人委有职无权,歪曲和攻击党的干部政策,企图取消干部‘德才’标准”等等“错误”,决定在讲到饿死人事件时说:“在56年横县发生因灾饿死人事件后,何抓住这个问题对马×× (当时林业科干部) 说:县委领导人薛××从北方来,不懂横县情况,又官僚不深入,过份强调横县丰产,致使粮食指标控制后,便往下压缩,不听群众反映,这样怎么不饿死人? ”“中央公布横县饿死人后,何便大肆攻击党委,不论在机关、医院、南宁到处宣扬说,横县饿死这么多人,我见心真痛呀,半年时间就死这么多,听说是四百多,我看不止这么多,有千人左右,过去打游击几年,刚死十多人,现在死这么多人,太对不起群众了。我愿调出横县,离开这里。”这两段话的帽子是:“严重的地方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打击和排斥外来干部,到处拉拢亲信,树立个人威信,企图达到他夺取县委领导权的目的。”何华锦对别人对他的批判斗争,“会后即唱《兄妹开荒》,满不在乎”。1962年,县委负责人找何华锦谈话指出,只要他承认有“一定错误”就可以摘掉 分子的帽子。他回答说:“我没有 -主义的错误,脱不脱,听便。”结果他戴的 分子帽子,直到他死后13年才摘去。
  1979年,横县县委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改正错划 分子帽子的指示,对何华锦的问题重新审议,作出《关于改正何华锦 案件的报告》,对原决定中写的何华锦关于饿死人的话,《报告》后说:“横县1955年因种种原因,确实饿死一些人,何华锦同志对这件事的批评,基本符合实际,不属 言论。”对原决定中所讲的诬蔑和攻击党的领导问题,《报告》指出,实际是对县委某些领导同志的具体工作提出的批评和不同看法,不构成 言论。县委的报告,经区党委组织部批准后恢复何华锦的政治名誊,恢复党籍,承认原来职务,补开追悼会, 对亲属按政策规定给予抚恤。这是1979年3月13日的事,距何华锦在忧患中死去已经13年多了。
同年(公元1922年)出生的名人:


同年(公元1965年)去世的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