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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煟

[清][?-1774年]

何煟为[清][?-1774年]

  何煟(?—1774),字谦之,山阴(今绍兴)人。清雍正十三年入资授州同,效力江南河工。随大学士河道总督嵇曾筠修筑萧山尖山海塘,不久,改任杭州东塘同知,避本籍,仍发江南河工。乾隆初年,暂代丰砀通判,旋授桃源同知。十五年(1750),提升为河库道,次年调两淮盐运使,特敕兼管河务。十九年,尚书刘统勋等劾煟在河库道时币项不清,被罢官、追偿、拘留。二十二年,仍发南河以同知用。随副总河督嵇璜治淮、扬等河,因治河有功,越级晋淮扬道。二十六年,调京师任郎中。时值黄河决口于中牟扬桥,朝廷命大学士刘统勋和煟治黄,工毕仍驻工区防护,不久调山东合河道。三十年调河南北道,晋按察使兼领河工。
  个性耿直,为官清廉,笃信浮屠说,谳狱辄从轻。然专心治河,成绩显著。乾隆三十六年,升任巡抚兼河务如故,后又兼山东河道。乾隆赐诗,赞以“爱民知政”。三十八年,乾隆巡天津永定河工,赐煟孔雀翎、黄马褂。乾隆命煟等勘治永定河,提出先宣后防的治河之策,深合乾隆之意。四十年,晋加总督衔兼领河南巡抚,授兵部尚书衔。同年秋天,河南王伦等领导农民起义,煟奉命镇压,得病死。赐太子太保,入贤良祠,赐祭葬,谥恭惠。其子裕成,据父治河之经验,撰著成《全河要旨》一书,后世多参用。
同年(1774年)去世的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