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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友信

[明]

胡友信为[明]

  胡友信,字成之,又字思泉,浙江德清人。明隆庆二年(1568年)进士,四年任顺德知县。初到任,发现前任俞思诚征敛无度,县中吏役大都营私舞弊,贿赂公行,百姓除了负担繁重的捐税外,还要给衙役奉送“月钱”,否则便遭刁难乃至毒打。苛酷的压迫剥削不断激起县民的反抗,歹徒、贼人亦趁机四出烧杀掳掠,为害良民。友信迅速废除横征暴敛,惩治舞弊吏役,堵塞-门路,减轻百姓负担。友信统治手段相当峻猛,他严厉推行“四应法”,一乡有警,前、后、左、右四乡必须立即擂鼓发兵救援,否则以“通贼”论处。对捉获的“盗贼”,照例先用白醋照鼻子猛灌一通,再按到水里淹个半死,然后拉去行刑。又大破为害最烈的乌洲“贼巢”,捕获所有头目。几番“清剿”之后,不仅县内“贼众”绝迹,连剽悍的海盗也不敢轻易犯境。民谣称:“山有虎,邑有狐(胡),无捋其须!”
  随着局面渐趋稳定,友信着手整治环境,发展经济,兴修堤围,疏浚河道,改筑县城土墙为砖墙等。后期,友信治理手段趋于温和,经济显著恢复,文教也有所发展。时人称道他治理顺德“宽从猛得”。万历元年(1573年),胡友信病逝于任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