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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濆

[清][公元1749年-1808年]

朱濆为[清][公元1749年-1808年]

  朱濆(1749~1808年),云霄岳坑村人,生性强悍,有胆略、讲义气。其祖父从事商运,其父年轻时就因造船往返于船场之间,生2子,长朱濆、次朱渥。
  朱濆少年时跟随父亲造船或运输,更多的时间往滨海地区交游。乾隆三十七年(1772年),23岁的朱濆已拥有一批随从伙伴,经常随船出海。后被公推为船运帮主。乾隆末至嘉庆初,朱濆率先组建海上商运船队,与濒江地区有商运历史传统的中小船商、渔夫、舵手、船工等合伙,集资自立机构造船,发展自己的船运队伍。开始主要贩运粮食等农副产品,后增加营运布匹、陶器、靛青、糖、茶、盐鱼等,停泊的港口有闽的马尾、同安,粤的南澳、澄海,浙的宁波、台州,台湾的鹿港、淡水等,在云霄的船场,漳浦的古雷等澳坞埠头均设司账管理人员。滨海一些谋生无路的贫民和无力自卫的小船(商)民、船夫等纷纷加入,有的为挣脱当政敲榨0而入伙,有的为伺机附船渡台而来,船队扩大到三四千人。
  朱濆发展海上商运,冲破了清朝海禁,清廷以1000两银的赏格要擒杀朱濆,同时“编制保甲,严杜接济”,连卖水果给朱濆船队都要获重罪。而濒海村民仍密切配合朱濆进行商运,为避过饷关的水上巡缉,约定用小船驳货到挂有标志在桅杆的船上,以及时交接。在福建的云霄、漳浦、马尾和广东的澄海等地,朱濆与群众都有密切通往关系,替其采购土特产和运销转售外来商品。而且官兵与他也有交往,实是伙同朱濆贩运互利。
  清廷称朱濆为“江洋大盗”,极力进行海上剿击。朱濆为保护自己,也造巨船,装置武器,增强商运中的自卫力量。乾隆四十五年(1780年),有次被清水军集中优势兵力围击于南澳附近海面时,朱濆面临多于自己数倍的武装力量,展开迂回海战,忽然发现前面礁群阻航,清军战船蜂涌而来,座船于礁缝间绕行通过阻礁,使清军奈何不得。因多次围剿未能击溃朱濆船队,乾隆五十九年(1794年),清廷起用云霄籍授处州守备、识水务的陈名魁,调署为金门游击,镇守铜陵(东山),卡住云霄出海口的峛屿、岱嵩、古雷等地,仍不能阻断朱濆船队商运及与沿海民众的来往。
  嘉庆十年(1805年),朱濆-公开起义抗清,得到洪老四、吴维四等东南海上船队的响应,集众2万多人,朱濆被公推为镇海王,曾进屯台湾淡水、凤山、宜兰等地。清政府进一步实行严厉打击的海防政策,对参与起义的亲属追究问罪。朱濆为避免连累亲族他人,原打算向闽地官府投诚受拒绝。嘉庆十二年(1807年)十二月初,欲转投广东澄海。船队在台湾海峡黑水洋(海沟深处)遇清军水师,因投诚事联络未果,发生激战,清水师提督李长庚死于对击中。清军后援王得禄、邱良功赶到,又向朱濆船队猛攻,朱濆座船中炮裂开,被淹毙。后其弟投诚,时船队尚有3300多人,船42艘,钢(铁)炮800余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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