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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暠

[汉][公元103年-164年]

种暠为[汉][公元103年-164年]

  种暠(103年—164年),字景伯,东汉洛阳人。他的父亲是个县令,有财产3000万。父亲死后,种暠把全部财产用来救济同宗及周围乡里贫困之人。后被河南尹推举为孝廉,又被征至太尉府,之后,种暠历任侍御史、州刺史、郡太守、中郎将、度辽将军、大司农,最后官至司徒。《后汉书》将他列入《循吏列传》,“号为贤相”。
  东汉顺帝汉安元年(142年),种暠担任检举揭发官吏的侍御史。他立志查明正邪,为朝廷推荐良臣,为民除害。当时,朝廷派杜乔、周举等八大臣到各州郡巡视,之后,他们上奏弹劾外戚大将军梁冀、河南尹梁不疑兄弟凭借关系,结党营私,专权纳贿;弹劾蜀郡太守刘宣等“罪恶章露,宜伏欧刀”。由于被弹劾之人多是外戚和宦官的亲朋党羽,所以,虽然平时外戚与宦官争权夺利,斗争激烈,但这时他们却互相拜托救援,联合起来。因此,皇帝明知所奏属实,却无法解决,八大臣弹劾之事被悬起来。
  种暠看到这种情况,不畏强权,挺身而出,自己又上 书弹劾被八大臣所举报之人。汉顺帝听从了他的奏请,罢免、更换了一批地方官吏,并嘉奖种暠,提拔他监护太子。
  永嘉元年(145年),种暠在任益州刺史时,大胆揭发永昌太守刘君世“铸黄金为蛇,以献梁冀”的-贿赂案件,并逮捕刘君世,奏报朝廷。
  益州岷山一带是各少数民族杂居区,由于贫困及前任官员为政不力,过分盘剥,致使该地区少数民族面临灭绝的境地。种暠任职三年,“宣恩远夷,开晓殊俗,岷山杂落皆怀服汉德”,逐渐改变游牧生活,学会了农业生产,文化上也大体与汉族相同,使自前任刺史朱辅死后就与汉朝断绝来往的几个民族政权都逐步地恢复发展起来,并举众向东汉政权归化。后来,凉州羌人发生-,朝廷就派种暠为凉州刺史。他治理凉州,深得民心。当朝廷又调他到其他地方任职时,当地的官吏百姓纷纷投书朝廷,请求让种暠继续留任本地。连梁太后也大为感慨:“未闻刺史得人心若是。”于是,朝廷就让种暠留任凉州。一年后,朝廷调他为汉阳太守。临行时,凉州黎民夹道作揖相送,一直送到汉阳地界,史称种暠“千里不得乘车”。
  延熹元年(158年),南匈奴各部与乌桓、鲜卑等联合进犯并、凉二州,汉朝廷命种暠为度辽将军,率军抵御。种暠到北边,“先宣恩信,诱降诸胡,其有不服,然后加讨”,采取先礼后兵的方针,妥善处理。龟兹、莎车、乌孙等部族纷纷归附东汉。此后,“暠乃去烽燧,除候望”,边境晏然。
  延熹四年(161年),种暠升迁为司徒。他举贤纳士,为朝廷选拔了一批有用之才,被他推荐的桥玄、皇甫规等人,后来都官至宰相。164年,种暠去世,世人闻之,无不流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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