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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新潮

[公元1909年-1986年]

王新潮为[公元1909年-1986年]

  王新潮(1909-1986),幼名延生,字瑞卿,王窑乡王窑村人。自幼天资聪颖,胆大勇敢。7岁进父亲的私塾读书,11岁时以优异的成绩考入秦安县立孔庙街小学堂学习。他家境贫寒,生活清苦,但悉心好学,以吟诗作文见长。15岁小学毕业后;正值国内军阀混战,地方上的 势力也乘机搜刮民财,加之本村绅士仗势欺人,摊派税款,王新潮家中生活窘迫。他气愤之下,提笔写了“劣绅威猛如虎狼,吸食民脂充他肠;民无衣食田地荒,骨肉分散各逃亡”的诗句。民国18年(1929),秦安又遭受罕见的自然灾害,年仅19岁的王新潮瞒着家人,独自一人逃荒到民勤县,经人举荐在县政府当译电员。后王新潮从武威徒步到兰州,转回到秦安老家,始知父亲忧郁而死,村里的绅士照样搜刮民财,横行乡里。于是他产生了加入共产党的念头。民国20年(1931),他由葛霁云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后因与他接头的两人被捕,自己与党失去了联系。民国27年(1938),王新潮从延安抗日军政大学第二期学习班毕业后,受党组织派遣到兰州。为了取得掩护身份,遵照苏联驻兰代表处的决定,去西安中央军校第七分校受训,于民国29年(1940)回到兰州,以邓宝珊新一军驻兰办事处上尉副官为掩护身份,从事地下工作,任中共地下党组织甘肃省工委联共情报组组长。王新潮在兰州通过各种手段搜集情报,时间长了便引起国民党特务的暗中侦察。民国30年4月21日,驻兰州盐场堡的晋陕绥指挥部特务营第一连连长楚建熊,带着几名士兵和0逃跑。为此,甘肃省政府发布密令,认为是受王新潮的引诱,责成省民政厅查办王新潮。王新潮得知情报后,立即将情况电告驻榆林总部的邓宝珊。在邓的掩护下,王新潮逃脱了第一次逮捕。地下共产党员高栋臣组织100多人的抗日武装起义在永登、皋兰、景泰县一带活动,遭国民党军队的围剿,高栋臣及其他8人被捕送往兰州。王新潮在时任兰州城防的国民党48师作战参谋张曼西的协助下,营救高栋臣。民国31年春夏之交,王新潮奉命去天水处理雷鸣乾事件,主要任务是转告没有被捕的地下党的联络员赶快疏散。他得知甘肃军阀鲁大昌的连长尹世雄在秦安老家的村里抢劫,以“土匪”名义抓了8名无辜村民,已上解天水专员公署。天水专员胡受谦向来对土匪案件,不审讯就 决。王新潮设法营救,在胡受谦还不知道的情况下,就将被抓者发回秦安,全部释放。可是那个恶霸连长放不过王新潮,使他无法完成天水的工作而回到兰州。这年,因王新潮获得的情报有价值,受到共产国际的嘉奖。
  民国36年(1947),王新潮重新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兰州特务机关接到北平特务组织的案情通报,于10月10日凌晨即对王新潮进行了第二次缉捕。因王新潮机智转移,末遭捕。此时王新潮接到甘工委指示,立即离开兰州返回延安。但当时西北军政长官公署已下了“漏匪王新潮,务缉究办”的通缉令,在兰州通往榆中、秦安、天水等地的主要路口悬赏通缉。王新潮只得昼伏夜行,翻山越岭,沿路乞讨,于民国37年春天回到了延安。
  解放后,王新潮历任兰州市-副局长,甘肃省司法厅副厅长、党组副书记,民盟甘肃省委副主任,政协甘肃省第一、二、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等职。1986年12月28日因病在兰州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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