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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琼

[明]

王琼为[明]

   王琼,字良玉。明代中叶出生于武平县城西(今平川镇西厢村)一个富绅家庭。他从小才识过人,慷慨好义,热心公益事业。见学校简陋颓败,把自己私宅捐出办学堂。成化三年(1467年)春,他又捐资修缮县黉宫,将颓朽的木制棂星门改为石门。时,江西安远、广东程乡等地农民起义此起彼伏。县内盗贼乘机横行,打家劫舍,社会秩序混乱,县治土城年久颓坏,居民常遭兵灾寇乱,王琼以庠生身份,-朝廷,请求将武平土城改筑砖城,以御寇乱。然而,-如石沉大海,不见答复。
  不久,王琼考选为岁贡,入国子监读书,后授南京兵马司指挥,负责当地捕盗及掌管沟渠等事宜。在职期间,他勤于职守,深受抚院赏识。每逢有兵戎大事,抚院都叫他出主意。王琼从旁赞决,条陈利害,出谋划策,多实际可行。弘治十一年(1498年),被提升为兵部主事,并先后奉命随南赣巡抚金泽、邓廷瓒到江西赣州参谋军务。
  这年,王琼又上疏朝廷,把武平县城颓破狭隘及寇乱时居民流离失所的悲惨境遇如实反映,要求派员改筑砖城,以保障地方安全。明孝宗朱祐樘答应王琼的请求,命令南赣巡抚金泽负责这件事。金泽委派刘孟和张雷视和汀州丞黄冕等筹办。筑城经费除取给于丁粮和派民工外,还动用上杭河税所收银两,王琼又主动捐白银800两。弘治十三年(1500年)六月动工,十五年十月竣工。
  此后,王琼被提升为兵部员外郎,供职多年。年老回乡居住,在家病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