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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飞

[公元1913年-2013年]

谢飞为[公元1913年-2013年]

  谢飞,女,汉族,原名谢琼香,曾用名阿香,谢明明。1913年2月3日出生于广东省文昌县(今海南省文昌市)湖山乡茶园村。1924年考取海南公学。1926年9月考入广东省立第六师范学校读书。1927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任文昌县湖山区团支部书记,溪尾、湖山联区妇女协会主任。同年6月参加湖山区农民赤卫队。1927年大革命失败后,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担任中共文昌县溪尾、湖山联区区委委员兼区委妇委书记,县妇女协会委员。1928年10月在中共广东省委机关工作,先后被派遣到香港、新加坡等地从事党的秘密工作。1929年7月任中共南洋临时委员会(新加坡)和马来亚共产党中央机关秘书、文书并参与掩护工作。1932年2月回国,先后在中共福州、厦门中心市委秘书处做机要工作。1934年5月调江西瑞金中央苏区,任国家政治保卫局机要秘书。1934年10月随中央红军参加二万五千里长征。1935年11月任苏维埃中央政府工农检察部干部。1936年1月任刘少奇同志秘书。1937年10月和1938年4月先后在延安中共中央高级党校和中共马列学院学习。1939年4月后,历任中共中原局组织科科长、中共鄂豫皖区党委候补委员、中共舒无地委常委兼组织部部长,中共路西特委宣传部部长、党训班主任。1940年秋到新四军军部执行任务。1941年3月后,历任中共苏南区地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兼区党委党报负责人,中共浙东地委常委兼宣传部部长,中共四明山地委常委,中共三北地委常委兼宣传部部长。1945年1月任中共余上中心县委书记兼新四军浙东纵队余上独立营政委。同年12月任中共华东局妇委会常委兼组织部部长。1947年1月任中共华东局宣传部科长,华东局驻大连办事处处长。1949年1月任中共中央东北局特委委员、东北纺织工业部职工学校校长,同年6月任华北人民革命大学三部副主任。新中国成立后,1950年1月任中国人民大学专修科副主任、主任,1953年9月考取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基础理论和宪法学研究生。1956年12月任中央政法干部学校副校长。1959年3月任中央政法干部学校副校长。“文革”期间,蒙受不白之冤,被关进监狱,1973年7月经中央批准无罪释放。1978年11月经中央专案审查小组复查后彻底平反、恢复名誉。1978年任北京市第五届政协委员。1979年12月任中央政法干部学校副校长。1980年1月任北京市法学会副会长。1982年1月任中央人民公安学院副院长。1982年6月当选为中国法学会理事。1983年5月至1993年3月任第六届、第七届全国政协委员。1983年7月经中央组织部批准,享受副部长级待遇。1984年6月任中国人民公安大学顾问,同年担任公安部咨询委员会委员。1991年,被公安部授予人民警察一级金盾荣誉章。2000年1月经中央批准,享受部长级医疗待遇。因病医治无效,于2013年2月14日凌晨5时57分在北京逝世,享年101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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