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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锦华

[公元1925年-1986年]

肖锦华为[公元1925年-1986年]

  肖锦华(1925~1986年)
  肖锦华,别名治文,福州郊区盖山乡浦下村人。
  民国26年(1937年),锦华因家庭困难在私塾里读了3年书就辍学到福州建华火柴厂当徒工,3年后又到福清美里乡坊里当长工,民国36年回浦下务农。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锦华翻身当了村民小组长,不久被选为浦下乡乡长。1952年7月,调任盖山区公所民政助理员,同年参加中国共产党。1954年,升为盖山区公所副区长。1956年升调福州市人民政府郊区行政办事处副主任,第二年调任中共福州郊区工作委员会副书记,并兼任中共盖山乡党委书记。1958年“-”,锦华领导修建从首山到齐安的田间道路,又发动群众,把齐安村200多亩低产田改造为南湖养鱼,增加群众的收益。1960年后,他又先后调任中共鼓山公社党委-、中共鼓山区委书记。在“反五风”运动中受到批判,还被开除党籍,下放鼓山蔬菜农场劳动。1961年7月恢复工作,调任福州水利处灌溉试验站负责人。1962年经中共福州市委复查甄别,给予平反。第二年3月,调任罗源霍口油茶场场长。1964年再调任中共福州市东方红(在北峰优山)果牧场支部书记。他艰苦奋斗,征用山地1000多亩,养牛100多只,并种了许多的柑桔、莱阳梨,丰收在望。但1966年“文革”爆发,他被当作“走资本主义当权派”受揪斗。不久调任中共向阳林场(在北峰宦溪)支部书记,做了5件实事:一是投资和筹资20多万元,兴建水电站和造纸厂;二是改造低产林,整齐林相;三是在南口建茶厂、粉干厂、碾米厂;四是在宦溪、二十三墩和南口改造3座职工宿舍;五是加强经营管理,推行劳动定额,多劳多得的制度,迅速改变林场的面貌。1974年,锦华调任中共马尾公社书记。1975年升中共马江区委副书记,兼马尾公社书记。1978年任中共郊区区委副书记、郊区革委会副主任,仍兼中共马尾镇委书记、马尾镇革委会主任。1981年为中共福州郊区区委副书记兼郊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分管农业工作。他曾到华南农学院国家农业部干部班学习,4个月结业后回郊区,以北峰山区为试点植树造林,改造林相,因地制宜地落实农业生产责任制,创办副食品生产基地,发展综合经营,积极为城市服务。
  1984年,福州郊区政协成立,锦华任第一届主席。1986年12月因患白血病逝世,年61岁。
同年(公元1925年)出生的名人:


同年(公元1986年)去世的名人: